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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2021-02-26 18: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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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文明欢度元宵节,确保公共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内非法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二、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和因非法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等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购买和燃放“孔明灯”。

阿尔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原标题:《【通告】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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