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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法院关于征集院史资料的倡议书

2021-02-26 16: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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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综合办、政治部 临湘市人民法院

Chang

Yi

Shu

尊敬的全院干警、离退休同志及关心支持临湘法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揆古察今,鉴往知来。自1949年建院,临湘市人民法院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7年,我院正式启动院史资料收集工作,得到了各方力量的大力支持。今年,我院将开展院史馆建设工作,为生动客观反映我院创建、发展历程,彰显前辈先贤精神,传承临湘法院文化,激励后辈拼搏奋进,现向全院干警、离退休同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相关图片、影像及历史实物,同参与,共分享,丰富院史馆内容。

征集内容

法院在各个历史阶段审判、执行、调研、会议等活动中有纪念、收藏、展览价值的各种形式的物品和史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反映或记录法院昔日建筑风貌、院址变迁、办公场景的照片、影像资料或文字材料等。

2.反映临湘法院各个时期重要活动、获奖荣誉、工作学习的相关照片、影像资料或文字材料;带有院名印记的物品、印刷品、徽标、印章、票据等;各历史阶段的院刊、简报、会议记录等;撰写、编著、发表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手稿及信函等。

3.相关领导来院参观考察的照片,以及为法院和个人书写的题词、贺信、字画等。

4.干警个人在不同时期工作、生活的照片、影音资料、奖状、证书、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及有关用品等。

5.其他反映临湘法院历史和发展的有关资料和实物。

●●●

1954年临湘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合影

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愿意将个人收藏的院史资料、实物捐赠给临湘法院者,我院将标注捐献者姓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2.代管、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如本人有保存意愿,我院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

3.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4.单位或个人移交的院史实物资料请配以相关文字说明,或能撰文讲述相关故事,并填写《院史实物及史料信息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

80年代临湘县人民法院大门

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常年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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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左一为1959年临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荣;

后排右一为1958年临湘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丁旦生

征集范围

全院干警(包括在职、离退休及调离人员)、曾经在我院学习、实习的人员、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

1960年李少荣同志(后排右一)参加省政法干校培训留影

联系方式

临湘市人民法院院史馆建设筹备组:

原标题:《临湘市人民法院关于征集院史资料的倡议书》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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