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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典型案例(6)丨统一“度量衡”,实现产品生态价值,打造鄂州样本

2021-02-27 16: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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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环境部总结了九个生态保护补偿典型案例,为各地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提供借鉴。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自然生态良好,资源禀赋独特,但一直以来,这里的人们守着绿水青山过苦日子。近两年来,随着生态价值探索工作推进,梁子湖区成为最大受益者,不仅获得了超过2.25亿元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还利用湖北鄂州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有限公司这个政府投资平台,以自然资源资产为抵押,在国开行、农发行申请生态项目贷款10亿元。这些资金广泛应用于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群众生活。梁子湖区生态基础不断夯实,后发优势不断彰显,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真切地感受到了“绿水青山真的就是金山银山”。

作为湖北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市,2016年以来,鄂州市开展一系列先行探索,经过不懈努力,生态价值实现成功破题,为全国贡献了鄂州实践样本。

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生态价值实现

生态价值到底值多少钱?各行政区域之间生态横向补偿到底应该转移多少是合理的?如何利用各种金融及经济工具将生态价值显性化,打通数值向货币转化的通道,使生态价值融入现实经济活动中,打通未来价值和当前资金之间的“时间隧道”?在生态机制建设中,这些问题困扰着很多地方。

《鄂州市生态价值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要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自然资源进行定量统计,将不同自然资源对生态的服务贡献统一“度量衡”为货币单位,选择适用于区域和全球尺度的当量因子法对生态进行计算赋值。为更利于应用生态价值,鄂州市以财政转移支付为载体构建不同行政区划之间的生态价值补偿机制。同时,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生态资产资本化,综合利用生态资产质押、收益权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以现有基础较好的碳排放权、排污权有偿使用为试点,探索生态权益的市场交易机制。

通过全域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完成土地、林木、水、生物、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建立完整全面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统计资料库,逐步建立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生态资产价值化。

鄂州在推进生态资产市场化过程中,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横向各区域问责、权、利相一致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虑到各区财政支付能力,先期按实际提供生态服务价值总额的20%权重进行生态保护补偿,并且市政府给予70%的补贴,剩余30%由接收生态服务的区转移支付,逐年增大权重比例,逐步降低市政府补贴比例。

同时,积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抵押融资为重点,不断拓展贷款品种和规模,逐步实现生态资产质押融资品种全覆盖。引导林权、矿权、排污权等生态资产所有者或经营者以其持有的未来收益权作为融资标的物,在农村产权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其收益权,拓展融资渠道,实现生态资产金融化。

此外,还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运用,建立生态服务价值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确保生态责任制度化。

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实现路径

鄂州市通过对自然资源等生态要素进行编表赋值,成功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径。

当前,保护生态,珍惜资源已经成为鄂州人民的自觉行动。各区、各乡镇在垃圾收集、污水处理、村湾美化等生态治理方面争着上、比着干,已涌现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态镇(村)。鄂州的农村山清水秀,景色宜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鄂州农村真实的写照。

鄂州市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围绕科学评估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创新生态产品资本化运作模式、建立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初步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实现生态发展、绿色发展的有效路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已成为鄂州广大干部群众的行动自觉,让生态文明理念可坚守,让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

原标题:《生态补偿典型案例(6)丨统一“度量衡”,实现产品生态价值,打造鄂州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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