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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我县要全面从严整治!

2021-02-28 17: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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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管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浦江县执法局将针对我县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乱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行动从2月27日开始。

严重违停车辆:强制拖离+处罚

根据我县《关于违停车辆拖移的通告》,县创建办、执法局、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针对城区核心区域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等严重违停车辆开展常态化依法拖移工作。

哪些车辆会被拖移?

1、停放在城区核心区域(东至中山路,南至江滨路,西至和平路,北至月泉路)内主干道两侧人行道、人行道之间的通道、斑马线、机动车道等处,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的车辆;

2、违法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车辆专用车位上或遮挡室外消防设施的车辆;

3、违法停放在公交车专用车道、停车位上或者占用非机动车车位的车辆;

4、违法停放在应急疏散车道上的车辆;

5、被举报投诉且严重影响他人通行或生产生活需要的车辆;

6、经联系催告拒绝或未及时驶离、屡教不改、反复违停的车辆;

7、其他需要强制拖离的情况。

提示:违停车辆被拖移的,请驾驶人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到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罚后,凭放车单到丰安停车场(351国道与浦施线交叉口往兰溪老路桐坞岭方向行驶50米)领取车辆。

此外,违停车辆拖车整治工作将在以上情况开展并取得成效后逐步向城区全域推进。

机动车违停:电子抓拍+人工贴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城区主次干道、交通枢纽、商圈周围等路段全面布控电子监控探头,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严管。在此基础上,将加大“执法队员贴单”频次,全面从严查处建成区范围内机动车违停现象,以铁腕态势严处机动车违停行为。

非机动车违停:重拳整治

从2月27日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以及摩托车在非停车位区域乱停、乱放的情况展开严厉整治。请各位车主认准地面蓝色线框,将车辆统一停放入框,车头一直朝外稳当停放。

城市文明事关你我他,希望每位驾驶人文明出行、规范停放车辆,共同守护城市文明!

原标题:《这件事,我县要全面从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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