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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罪名来了,共计25个!今天起施行!

2021-03-01 21: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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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件,对刑法罪名进行补充修改,共新增了25个罪名,自3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21〕2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结合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现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补充、修改:

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那么,今后哪些行为将入刑?

来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新华网、新华视点

原标题:《新罪名来了,共计25个!今天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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