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今日一典 | 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2021-03-01 15: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榕城区人民法院推出“今日一典”栏目,跟着榕小法来学习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
一方实施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如何维权?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受欺诈方如何维权?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原标题:《今日一典 | 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