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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一女子多次冒充单位工作人员行骗被提起公诉

2021-03-01 18: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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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检君拍案

一女子多次冒充单位工作人员行骗被提起公诉

近日,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涉嫌诈骗案提起公诉。

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在个旧、开远、弥勒等地,冒充医院、云锡公司、冶炼厂等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观察被害人商铺内售卖的东西,和被害人攀谈,假装需要购买店铺内的物资或订餐,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又以拿回扣为由,让被害人把回扣金额一并开在收据上,开好收据后再和她一起去单位拿钱,但要先将回扣金额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她。拿到钱后,张某某假装带被害人去单位收款,去到单位附近时又找借口支开被害人,后趁被害人不注意离开现场。张某某通过上述手段在个旧、开远、弥勒等地共实施诈骗89次,涉案金额达8万余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总是希望不劳而获,穷尽各种办法骗取钱财,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提升防骗意识。

- end -

来源:开远县人民检察院

第41期第99条 总第1593期

2021年3月1日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原标题:《【以案说法】一女子多次冒充单位工作人员行骗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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