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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早七点】南通大学新增4个本科专业;市区虹桥路将半幅封闭施工
早安!今天是2021年3月3日,星期三,农历辛丑年正月二十,多云转小雨,东南风3-5级,5℃~12℃。希望今天的新闻“早餐”能为您开启美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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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7个国家的知名出版机构分别同中国外文局外文出版社签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国际合作翻译出版备忘录,共同翻译出版多语种版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4日(星期四)21时40分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定于今日15时举行。
国防部发言人答记者问时表示,中韩两国2日正式签署新修订的《关于两国相邻海、空军间直通电话设置及使用的谅解备忘录》。
公安部宣布,将推动包括汽车后排乘坐人员在内的全员佩戴安全带。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3月2日表示,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国家药监局通过特别审批程序,应急批准清肺排毒颗粒等3种治疗新冠肺炎的中药颗粒上市。
教育部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备案本科专业2046个,518个本科专业被撤销。
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对当前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调整,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要求,江苏即日起,稳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正常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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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上午,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在宁举行,省委书记、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娄勤俭作动员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上下迅速兴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力在新征程上夺取新的伟大胜利。
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黄莉新,省委副书记张敬华出席。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晖在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市政协主席黄巍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市委副书记沈雷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在南通分会场参会。
1日,我市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工商联沟通联系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明确要紧扣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建立工作沟通交流机制、融资信息互通机制、联合走访调研机制、融资会诊帮扶机制、金融政策培训机制、金融服务评价机制、责任部门保障机制7项沟通联系机制,落实12项具体举措。
2日下午,由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华日报、中国交通报、扬子晚报、现代江苏交通杂志等数十家省级媒体组成的“交通强国十大样板——交通引领城市群发展”主题采访团走进南通西站,聚焦我市铁路项目建设,捕捉南通融入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工作经验和亮点成绩。
1日,总投资15亿元的江海总部项目成功签约。这是通州开展项目集中签约月活动结下的又一硕果。新春伊始,通州区开展2021年首批项目集中签约月活动,集中时间段、设立分会场,采用“线下”现场签约与“线上”云签约相结合的形式,展示新一年招商新气象。
近年来,涉及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非法采砂、非法捕捞、船舶污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在3月1日举行的《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启动仪式上,我市发布了8起发生在长江(南通段)的典型案例,展示了相关执法司法部门为保护长江所做的工作,也为沿江的企业、群众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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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张某生、顾某新污染环境案
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间,被告人张某生负责东风电镀厂的污水处理工作,与污水处理工人顾某新共同处理生产废水。张某生、顾某新在处理废水过程中,明知新建的应急处理装置不能有效处理废水,仍经张某生决定,擅自改变废水处理方式,直接将上述装置处理后的废水经某公司的尾水管道最终排入长江。
为逃避监管,张某生在原废水处理装置的清水池内灌注自来水,谎称废水仍通过该装置处理,并指使顾某新在环保部门检查时,关闭应急处理装置排口,打开原废水处理装置的清水池排口,以确保环保监测达标。张某生、顾某新通过上述方式共向长江排放生产废水约7988.3吨,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费用403809元。
案发后,东风电镀厂与环保部门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全额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被告人张某生退出其非法排污而减少支出的污染治理费用共80760元。
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生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顾某新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张某生退缴的违法所得。
案例2
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间,董某、江某某、邵某某、马某某、陶某某、马某某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结伙或伙同他人,在长江南通段31号浮、长江南通段B7号浮、长江张家港段永钢水道附近禁采水域盗采江砂76次,非法采砂共计12万余吨,价值人民币88万余元。经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委托评估,董某等6人非法采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恢复费用为92万余元。
2019年3月8日,如皋市检察院以董某、江某某等6人构成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同年6月26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支付非法采砂造成的长江河床结构损害和水源涵养功能恢复费用92万余元,并要求6人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2019年12月30日,如皋市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董某、江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九个月不等刑罚,并处2万元至8万元不等罚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判决支持。
案例3
多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7月,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水警大队接到举报称,有3名男子在通州五接镇的长江内河流域,使用丝网非法捕捞长江鱼类。民警根据研判分析,精准锁定钱某、沙某军、环某平3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该3人对其于6月下旬两次在禁捕区使用三口丝网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共查获非法捕捞所得鲳鱼约3公斤、鲻鱼2条(约2公斤),缴获作案工具丝网5口,经鉴定,其中3口网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绝户网”。
案例4
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某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江江堤和厂区西侧租用的场地,填埋和倾倒废水处理污泥和酸洗槽渣,该公司还将产生的含镍、铬、氟化物等污染物的酸洗废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厂区西侧泯沟。环保部门邀请社区群众、基层组织等参与磋商谈判,督促企业接受公众监督,落实社会责任。
2018年4月12日,海门生态环境局与企业签订协议,某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承担修复责任,承诺按规范完成修复并确保通过验收,同时将首轮磋商约定的300万元保证金提高到500万元,目前修复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案例5
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徐某某、胡某某等18人经事先通谋,在明知长江南通段21号浮附近系禁采区且未获得采砂许可的情况下,先后126次通过夜间盗采江砂,并将江砂出售给陈某某等人,非法采砂计75600吨,价值计人民币1246700元,销赃得款计人民币697500元,在损害江砂资源的同时,严重破坏河床结构和江底植被,危害长江生态系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非法采砂行为除需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非法采砂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包括采砂行为直接造成的河床结构受损和水源涵养量减少,同时由于采砂对水质和河流生境的改变间接影响水生生物,破坏了渔业资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2020年1月20日,在市检察院、长航公安南通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负责人见证下,市水利局签订全国水利系统首例长江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2020年,南通市水利局陆续与18名非法采砂行为人磋商,达成11份赔偿协议并全部履行到位,累计赔偿金额达15万余元。
案例6
在禁区使用多竿多钩器具垂钓案
黄某于2020年10月14日6时30分携带6套垂钓器具(每套垂钓器具均包括1根钓竿、1根钓线和6个钓钩)来到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江堤长苏路西800米江堤外侧,开始在长江内垂钓,被农业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依照《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黄某在禁止垂钓的区域使用多竿多钩器具垂钓的行为作出没收垂钓器具6套、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
案例7
使用硫含量超标燃油违法行为
“浙定55219”轮于2020年10月11日从舟山开往南通,2020年10月12日15时20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在长江#26黑浮附近水域对“浙定55219”轮进行现场船用燃油抽检并送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经检测发现:该轮船用燃油含硫量超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当事人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8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
2020年3月6日,在明知长江如皋段北汊附近水域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的情况下,被告人周某良驾驶“三无”船舶并携带由蓄电池、逆变器、电渔网等电捕工具实施捕捞作业,被告人谢某丽予以协助,捕获白条、江鲈等渔获物共计52.1公斤。经价格认定,渔获物价值共计1014元。
周某良、谢某丽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全面禁捕的长江如皋段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禁用的捕捞工具捕捞水产品50公斤以上,渔获物价值达500元以上,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拘役四个月,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两名被告人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缴纳渔业资源损失费3042元。
记者昨天从通农物流获悉,春节过后,南通本地蔬菜受气候影响生长开始提速,迎来集中上市期,货源供应向好,多数蔬菜价格呈下降态势。春节过后,市民对水果的需求有所下降,水果交易进入淡季,行情出现回落,现阶段交易总体趋于稳定。目前水果交易以苹果、梨等大宗水果为主,时令水果中,丑橘和草莓上市量较大。
目前世纪大道上的红叶李正逢花期,粉红色的花朵成片绽放、花漪连连,俨然成为南通一条特色的景观大道。世纪大道作为南通主城区南部的一条东西向城市主干路,将西部滨江片区、中部中央商务区和东部中央创新区紧密串联,与长江路、工农路、园林路、通富路等重要道路相交。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因虹桥路(工农路至长江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决定自2021年3月6日始至2022年5月30日止,对上述路段实行半幅封闭施工、半幅双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详情)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因系统维护,2021年3月6日(周六)12时至3月7日(周日)24时,全市交警大队、车管窗口暂停相关业务办理。
系统维护期间,全市大队违法处理窗口、交警车管窗口(含驻外服务点、核发临时号牌的 4S店)暂停业务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科目二考场、科目三考场正常办理检验、考试业务。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中的业务办理缴费功能和违法缴纳罚款功能暂停服务。咨询电话:0513-85269000、0513-96122。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通大2020年申报的智能制造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人工智能、智能医学工程4个本科专业获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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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通早七点】南通大学新增4个本科专业;市区虹桥路将半幅封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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