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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交警支队举行“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 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授牌仪式
3月3日下午,吕梁交警支队举行“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授牌仪式,吕梁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闫玉萍、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侯新明、市直届机关党工委党员教育中心副主任曹丽华、市交警支队班子成员、支队机关(直属大队)党支部成员、支队机关全体民警和直属大队中层以上领导81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侯新明宣读了《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委员会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决定》(晋文明委[202015号),授予吕梁市交警支队“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会议举行了授牌仪式,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闫玉萍同志为市交警支队进行了授牌,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亚楼接牌。吕梁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门玉萍对市交警支队机关获得此项殊荣表示感动和欣慰,指出,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来之不易,凝聚了市交警支队班子和全体干警多年来的心血和汗水,既记载了大家的付出,又一个新的工作起点更是一个新的动力,市交警支队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勇于担当。要求市交警支队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以荣誉为新起点,以“四个铁一般”为总要求,一定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交警队伍。要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把忠诚作为最大的政治品格和个人的人格品格,干净如我们的使命,没有杂质,无有退缩,不能畏惧,凝聚如拳头般的力量,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一定要注重学习,注重形象。交作为广受各界监督,群众评价率最高的行业,全体民警要把这项荣誉作为工作的新起点和新要求,必须带头学法懂法,做知法懂法的执法者,不能满足于过往的经验,学习不能停顿,一定要在学法懂法的前提下开展执勤执法工作,带着温度去文明规范执法,要注重细节,谨言慎行,充分自觉地强化素质,外树形象。三是不能以一个荣誉定成败,一定要在珍惜荣誉的前提下,将创建工作全员化、日常化、习惯化、自觉化。全体民警人人都要把自己作为集体的一个小分子,要特别注意纯洁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兴趣圈、朋友圈、语言习惯圈,柴誉要永远保持,奋斗永无止境,保证我们的荣誉不褪色。在今后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全体民警一定要保持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提升的精神状态,结合教育整顿活动、“庆百年、学党史”等活动毫不松懈地开展创建活动,人人参与,个个提升,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再扛红旗再加力度,再创辉煌。刘亚楼支队长代表吕梁交警支队全体民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获得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称号,这既是对我们交警支队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的鼓励和鞭策。荣誉的取得得益于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得益于全体民(辅)警、职工的不懈努力,对所有关心、支持、帮助昌梁公安交管事业发展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抓住契机,以此次获得“山西省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先进典型”荣誉作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发挥好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按照闫亚萍书记提出的要求,站在新起点,用更高标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细抓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大力弘扬为民服务、求真务实、拼搏争先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吕梁公安交警各项工作新跨越,为吕梁市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原标题:《吕梁交警支队举行“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 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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