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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2021-03-05 16: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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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广大学生和家长们:

大家好!“三月风正暖,学子归来时”,新学期开学了,美丽温馨的校园,再次充溢了欢声笑语。在此,祝愿同学们在新的学期里取得更大的进步!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们的出行安全一直是学校、家长和交警部门共同关注的问题,始终牵动着交警“蜀黍”的心。

为了确保同学们安全顺利回归校园,龙井交警整理出学生出行的相关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学生们无论是步行、骑车还是乘车,要时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提高自我的保护意识。同时,希望广大家长在交通出行中以身作则,用文明守法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让出行平安伴随孩子的健康成长。

斑马线前:红灯停,绿灯行

步行时,要在人行道上行走,需要过马路时必须走斑马线或者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无论是否有车,都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则,走路时精神要集中,不要听随身听、玩手机或看书报杂志,不要在道路上游戏、追逐打逗或攀越交通隔离设施。

候车时:文明礼让,不争抢

乘坐日常公交车和班车上下学时,要在指定地点侯车,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有序排队上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门处争抢上车,拒绝乘搭无牌、改装、拼装车和超载的车辆。

乘车时:系好安全带,文明乘车

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乘车时应选择坐在汽车的后排位置,要系好安全带;在乘坐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车辆行驶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乘坐亲属或熟人驾驶的车辆时,切不可与驾驶员和乘车人嬉戏,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

骑车时:注意观察,不要追逐打逗

法律规定,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骑车途中,要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的车辆、行人,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不要骑车追逐、打逗或曲折行驶、扶肩并行。

孩子欢乐、平安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衷心希望同学和家长们共同了解、掌握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3月1日

原标题:《【安全提示】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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