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2021-03-05 17: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为方便群众诉讼,发挥巡回审判点职能作用,3月1日下午,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红梅镇某街道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该案双方当事人于2013年登记结婚,均系再婚。双方年龄均已过80岁,因年纪较大,身体较差,无法相互照顾,现均由双方儿女各自照顾,遂原告刘某某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迈,行动不便,承办法官王光庆遂决定巡回审理该起离婚纠纷,在当事人家里就地办案,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能让人民群众零距离地接触庭审、感受司法。在法庭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律、政策及人情等多角度对当事人双方释法明理,耐心调解疏导。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调解后均坚持离婚,且自愿达成离婚协议,遂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判决二人离婚,各自衣物归己。
强化司法便民举措,增强庭审以案释法普法效果。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为目标,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将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便民新窗口,形成“法庭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的诉讼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了“家门口”的司法服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实惠、便捷,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同时,更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 辑:闫 旭
初 审:赵若昕
复 核:陈 旭
原标题:《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