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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图文】《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起正式施行 韩靖杨金铭等参加宣传活动

2021-03-05 20: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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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5日)是全国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在这特殊的日子里,黑龙江省第三部规范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韩靖、杨金铭、曲洪斌、李明、于立辉等领导出席宣传活动。

活动中,韩靖一行深入到步行街各单位宣传台前,与宣传人员一起向过往市民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和宣传单。

《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23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批准,2021年3月5日起施行,经过前期宣传,《条例》已经深入人心。

市民方殿辉:《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有利于传播文明理念,治理不文明行为,作为市民,我们要遵守条例。改善自身行为,争做文明好市民。

自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七台河市已经制定了4部实体法,《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七台河市第4部地方性法规,也是黑龙江省第三部以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宗旨的地方性法规。

《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分为总则、倡导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以“正面清单”的形式作出文明行为规范,对不文明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力求通过立法回应公众关切,解决社会热点问题。条例的实施,将充分提升各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对引导全市人民倡导文明新风尚,自觉学习先进、践行文明、摒弃陋习,全面提升七台河市整体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康建芳:提高条例的知晓度,努力营造人人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让市民真正成为条例的宣传者、参与者、践行者。让城市真正成为法治城市、文明城市、美好城市。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新兴区人大、桃山区税务局、快乐义工志愿服务总队参加《条例》宣传活动。

图文/视频 七台河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杨娜 于淼

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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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视频图文】《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起正式施行 韩靖杨金铭等参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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