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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特辑】全国先进,全市唯一!柔情铸法魂,巾帼建新功

2021-03-08 14: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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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妇联授予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福建6个)

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检察院未检 “水仙花” 团队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妇产科

福建省龙岩市妇联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涵江区委副书记、区长连向红,区委副书记林坤泉,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罗恩李,区妇联主席陈丽丹一行莅临涵江法院,对女性先进典型代表进行了走访慰问。

那么,

涵江法院是如何突出重围,

成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呢?

且听小编一一道来。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党建带妇建,充分发挥女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体女干警忠实履职、锐意进取,用责任、忠诚和爱心,在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妇女儿童维权等工作中无私奉献自己的光和热,为涵江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新涵江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

建设担当有为女干警队伍

(一)强化思想政治

党性根植于心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理论专著,提高女干警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创新教育载体,运用内网平台及时发布学习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应学尽学、学深学透,引导女干警树立大局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激励和动员广大女干警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

(二)提高业务能力

队伍全面开花

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2018年以来组织全院女干警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务培训班、司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培训班、年轻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等共计320余人次,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执法办案“擂台赛”、“红旗集体、红旗手”评选以及“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青年女干警学业务、提素质、树形象。组织开展学术讨论会,2018年以来,共有44名女干警撰写论文30篇,5篇获奖,其中2名女干警撰写的论文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福建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大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不断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

(三)多彩业余活动

丰富文化内涵

每年组织全院女干警进行健康体检,邀请心理咨询老师来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举办健身中长跑活动、五四登山活动、端午包粽子活动等类型丰富的文体活动,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丰富干警的业外生活,促进干警身心健康。对女干警实行人性化管理、人情化关怀,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婚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的相关权利,把关心爱护、尊重理解女干警落到实处,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坚定忠诚履职,

有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巾帼不让须眉

实行专业化审理

发挥女法官在审理家事案件中的优势作用,在少年家事法官的选任上,各配备了2名办案经验、社会阅历和生活历练丰富,善于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沟通,亲和力强的女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建立了一支由本硕学历组成,比较熟悉家少审判工作规律和妇女、儿童、老人身心特点的审判队伍。在陪审员的选取上,邀请妇联组织、教育工作者、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居委会等机构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使审判合议庭更具亲和力,让当事人更易接受、更愿合作。同时,积极探索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诉讼程序和审判机制,制定《家事调查员工作规范》、《家庭暴力婚姻案件证据适用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实施“圆桌审判”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三无”未成年罪犯刑释护送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侨乡留守儿童涉法涉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完善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家事观护、心理疏导、感情冷静期等专门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取得良好的效果。2018年以来少年家事女法官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 911件,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女中自有豪杰在

重视调解优先

发挥女性法官在审理家事案件中心思细腻、有亲和力的优势,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聘请20名家事人民调解员和定期指派家事法官进行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调解延伸到诉前,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知识的“咨询员”,释法说理的“讲解员”,当事人的“联络员”,法治精神的“宣传员”。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诉源治理,侧重从妇联、社区基层组织等单位推荐的人员中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将劝离与劝和相结合,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办案效果,真正实现服判息诉。变偏重财产分割、财产利益保护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财产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尤其加强对人格利益和安全利益的保护,通过一揽子解决当事人的家事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三)妇女能顶半边天

创新审判方式

完善家事调查员制度,家事调查员根据法院委托和指派,通过走访邻居、亲属、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调查家事案件相关人员的婚姻家庭状况等事项,帮助疏导被调查人员的心理,并协助法院在案件判决后对被调查人员或其家庭进行回访。2018年来,已开展家事调查11件、委托调解25件。注重维护涉暴家庭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家属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家暴案件,采取零容忍态度,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家暴受害者发布“人身保护令”,截止目前,共发出9份人身保护令,对于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行为起到了一定遏制作用。关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设置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咨询专家库,聘请专业心理咨询辅导人员有针对性的为家事和涉少案件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和情感疏导服务,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共为13名未成年人及2名母亲提供了心理辅导服务,为2名未成年人提供帮学助困资金1600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解决疫情期间“开庭难”问题,将审判职能从线下转至线上,开展在线庭审、调解工作,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诉讼活动。如通过“云调解”,闽鄂跨省半小时为11年不见面的婚姻实现“网离”,疫情以来,共开展“云庭审”、“云调解”11件。

三、坚持务实创新,

着力延伸司法服务效能

(一)完善部门联动

推动共建共享

与综治办、妇联等九家单位联合签署了莆田市首份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设立反家暴联络员,完善联动单位的接警、接访记录。与妇联、民政局、团委、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出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并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二)融入综合治理

构筑社会体系

构筑反家暴社会整体防治网络体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群众基础较好的涵东街道延宁社区、三江口镇后郭村、白塘镇安仁村等作为“零家暴”的示范社区、村居,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开展“零家暴”社区试点工作,形成对家庭暴力的合围之势。建立家暴庇护制度,与区妇联、民政局等多家单位联合成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暂时不能回家的受害人提供应急庇护和短期生活救助的栖身场所。

(三)积极开展活动

延伸司法服务

注重关爱留守儿童,在“六一”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前夕等时间节点,组织干警开展“爱共享”关爱孤儿与困境儿童冬令营活动、“情满同心 相伴童行”的六一儿童节特别关爱活动、“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禁毒宣传活动等丰富多样的关爱活动。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妇女维权巾帼行”法治宣传活动、“把爱带回家,法制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优良家风家教宣传活动等,通过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妇女儿童老年人维权法律法规,解答相关法律问题。2020年以来,开展妇女儿童老年人法治宣传活动共26场,涉及5000余人次,有效引导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增强法律意识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凝聚巾帼力量,谱写审判华章。全院先后有17个(次)集体和 39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法院被授予2019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少年与家事审判庭被授予“2016-2017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2019-202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

今后,涵江法院将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不断完善审判方式和方法,延伸特色司法服务,为实施涵江区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建设现代化滨海产业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3•8”特辑】全国先进,全市唯一!柔情铸法魂,巾帼建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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