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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法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
01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是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政法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
02
政法队伍“五个过硬”要求:
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0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大主题”:
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04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四项任务”:
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
05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个环节”:
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
06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对象范围和时间: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从2月底开始,6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为4个月左右;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从8月开始,10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为3个月左右。
07
云南省七大顽瘴痼疾:
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是违规参股借贷;
四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是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是在信息化建设和基建项目中从事违法犯罪的。
08
“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09
“四个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0
“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1
“两个维护”:
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2
法治工作队伍“四化”建设:
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13
政法队伍“三个绝对”:
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14
“政治三力”:
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15
干部队伍“四个铁一般”:
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
16
“四个进一步”:
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17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环节中“三项教育”:
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
18
查纠整改环节“三个导向”:
要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
19
查纠整改环节谈心谈话“六必谈”:
一是党委书记与党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必谈;
二是各级政法单位班子成员之间必谈;
三是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干警必谈;
四是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
五是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干警必谈;
六是分管领导与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举报集中的干警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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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自查从宽”是对那些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干警,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理;“被查从严”是对那些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21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验收机制:
学习教育环节注重“三看”、查纠整改环节注重“五查”、总结提升环节注重“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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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环节“三看”:
一看“三项教育”是否都开展;二看政法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三看学习教育成果有没有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对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进行“补课”。要本着简便易行原则,制定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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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纠整改环节“五查”:
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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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评估“六评”:
一评地方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政法各单位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二评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三评政法队伍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四评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五评是否向上级机关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六评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
25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六项原则”:
一是坚持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教育整顿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落实地方党委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
三是坚持突出“关键少数”,带动“普遍多数”;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减存量”与“控增量”齐抓,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五是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标准;
六是坚持标本兼治、治建并举,既注重“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期间,镇康县设立举报电话:0883-6635556;邮政信箱:临沧市镇康县A309号邮政信箱。受理反映镇康县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含基层法庭)、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含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县司法局(含基层司法所、康祥社区)等政法机关政法干警以及各乡(镇)党委副书记(专职维稳)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18: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原标题:《镇康县人民法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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