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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生态环境——监利法院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

2021-03-24 22: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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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在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3月24日上午,监利法院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座谈会,与多名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交流讨论,并听取他们对法院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监利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颜长江向各参会代表汇报了监利法院近年来开展长江生态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例。随后,8名与会行政部门代表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开展长江生态保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向监利法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就法院如何更好履行司法职责助推长江生态保护提出了具体建议。

监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扬表示,共抓长江大保护,需要党委政府、行政部门和各界群众的共同参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共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格局,形成长效机制。荆州中院专职审委杨文表示,《长江保护法》关系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也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做好《长江保护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教育、行政审判的监督预防、民事审判的救济修复等功能,切实办理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案件。

最后,监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继权对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对监利法院各项工作,尤其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帮助表示真挚感谢。他表示,在《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在中央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开展此次座谈交流会意义重大。监利法院将高度重视各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宣传渠道,全面贯彻《长江保护法》的法定职责,提升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为更好地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利市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市场监督和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监利派出所等单位和部门的20多名代表出席座谈,监利法院综合审判庭、朱河人民法庭、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等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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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晨阳

原标题:《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生态环境——监利法院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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