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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精神映法徽】洮南法院马骁骁

2021-03-24 21: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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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英模致敬

学习弘扬英模事迹 教育整顿铸魂扬威

近年来,白城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成绩显著、勤政廉洁的优秀个人。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方案部署安排,白城中院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选树一批法院英模,进一步激励引导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推动白城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洮南法院马骁骁

马骁骁,男,1981年3月生,2011年到洮南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于2012年获得“洮南市维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所在万宝法庭跻身全省优秀法庭行列,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法庭”、“吉林省人民法院集体二等功”等荣誉称号。

马骁骁同志扎根基层,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切实维护辖区弱势群众利益,特别是通过夜间法庭、午间法庭、无讼村创建等形式,采取定期开庭与定点开庭相结合、驻地开庭与就地办案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农村巡回办案,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近三年来年均收案近300件,结案率达100%,超过二分之一的案件以调解结案,2017年当年更是首次实现了零上诉,创造了无改判、重审、再审、超审限的“四无”佳绩,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群众为中心”的实质性转变,做到了公开开庭到农村,诉讼调解到农村,法律宣传到农村,司法调研到农村,在基层最前沿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优势。调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马骁骁同志积极与辖区乡镇的司法所,派出所及基层政府联系,与当事人的亲属联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调解,协助处理案件,优化配置力量,攻坚克难,力争把这些矛盾迅速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而巩固原有的审调成果,树立法庭良好形象。

在处于转型时期的农村,民事调解是法庭为农村当事人提供的司法服务中成本低,效果好、社会影响力最大的“司法产品”,同时,民事调解以快速、便捷、缓解矛盾等特点,产生的社会效果往往比判决更好。因此,马骁骁以新的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理念作为开展工作的突破口,把民事诉讼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全过程,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缓和对立情绪。同时针对辖区内一些突出案件的发生特点,积极运用数字化的制度管理方式,将当年案件发生的案由、地区、涉及人员情况,制作小型“数据库”,对于案件的发生规律做到了然于胸。在调解之前,对于当事人的自然和家庭情况,事先了解,指定调解预案。注重把握好四个时机:根据案情特点,把握好立案调解时机;通过交换证据,把握好庭前调解时机;强化庭审功能,把握好庭审调解时机;坚持不懈,把握好庭后调解时机。对一些当庭达不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见意向的案件,马骁骁同志拿出初步意见,给当事人充足的时间,进行考虑和咨询,在审限内争取调解的最终成功。

马骁骁同志在处理万宝法庭的民事案件过程中,积极推行巡回审理和现场勘验、调查,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其独任审理的内蒙古兴安盟平安保险公司科尔沁右翼前旗分公司代偿系列案,作为跨民族地区保险理赔的典型案件,受到了平安保险公司的大力赞扬,也成为本地区相关案件的标杆样本。

原标题:《【英模精神映法徽】洮南法院马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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