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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建立法官联系乡镇制度 化解涉农纠纷

2021-03-26 17: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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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及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易门法院厚植为民情怀,将学习教育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建立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机制,指定从事民商事审判的8名员额法官,除龙泉街道由2名法官联系外,每人联系一个乡镇(街道),具体做好联系乡镇(街道)代表委员联络、主动接受监督;通报涉诉信息,促进共享共治;指导人民调解,参与诉源治理;对接执法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回访案件当事人,了解裁判效果;主动司法服务,善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密切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弘扬人民法院的的人民性。

抓住春耕之时是土地纠纷多发、易发节点,组织法官深入乡村排查矛盾、化解纠纷,调处涉农村稳定、关乎农民利益的土地纠纷案件。杨某某与李某某均系易门县龙泉街道江口社区的村民,两户人家在江口社区上营村的承包土地相邻,多年来共用一堵田埂。2021年1月初,杨某某擅自将双方相邻的土田埂清除,重新支砌了一堵长约105米的空心砖田埂。李某某认为杨某某重新支砌的田埂已经更改了原来的田埂位置,侵占了自己的承包地面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某清除空心砖田埂。法院受理诉讼后,为积极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先后三次到实地勘验,调查走访村组干部,了解争议土地的历史及纠纷的起因,为让双方当事人清楚掌握自己耕种的土地面积,邀请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技术人员采用无人机航拍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精确的测量双方土地面积,并制作成图。法官一边积极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说服,一边邀请村、组相关人员做当事人疏导工作,经过各方数日不懈努力,终于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杨某某对相邻田埂的位置和走向作了整改、退让。这仅仅是易门法院“法官联系点”调处涉农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个缩影。

亲爱的读友,本期为易门法院官方微信

2021年第14期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原标题:《易门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建立法官联系乡镇制度 化解涉农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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