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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锁“案中案”,数万现金送上门

2021-03-26 17: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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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漾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发生在漾濞核桃工业园区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为民司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努力达到群众满意的目标,针对个案对症下药,不仅将250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而且在执行过程中成功解锁了与该案相关的三个“案中案”,为案外人实现权益9.8万元,并将款项送到百姓手中,化解了纠纷,减少了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云南漾濞某核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桃公司)与被执行人南皮县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解除核桃公司与机械公司签订的《设备合同》,由机械公司返还核桃公司预付款250万元。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本案与一般的买卖合同解除后一方返还价款另一方还还货物不同,涉案设备先后被案外人漾濞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马厂村村民杨某某保管,相关场地租金、搬运费拖欠至今,投资公司、村民杨某某为讨要租金、搬运费拟分别提起诉讼。同时,因涉案设备作为被执行人机械公司的财产,需要在执行案件中予以查封。为此,本案陷入了申请人核桃公司拿不到预付款,被执行人机械公司拿不到设备,案外人投资公司、杨某某拿不到场地租金、搬运费的僵局。

分管领导得知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全程亲自参与,与执行法官一道抽丝剥茧,得出破解僵局的关键在于现阶段设备保管人——马厂村村民杨某某,只要杨某某拿到应收的租金等款项,机械公司便能顺利拿到设备,机械公司拿到设备的同时便会向核桃公司返还预付款,核桃公司拿到预付款后便会向投资公司支付租金等费用。找到解锁问题的“钥匙”后,漾濞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邀请熟悉当地情况的马厂村老支书参与法院的协调工作,组织各方到法院进行协调。协调时,分管领导一方面详尽地向各方释明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充分宣讲“买卖不成仁义在”的优良美德;老支书则向各方介绍当地场地租金、搬运费的市场行情,使各方确认了租金、搬运费的数额,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努力,各方终于达成一致:被执行人机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之前将执行案款250万元及尾欠杨某某的租金等费用3.8万元交至法院,待杨某某与机械公司将设备交接完毕后,由法院将租金3.8万元转交至杨某某处,尾欠投资公司的6万元则由申请执行人核桃公司支付。同时,针对机械公司所在河北省疫情实际,机械公司派人运回设备不便的困难,通过释明相关政策促使杨某某放弃了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3月25日期间的租金,申请执行人核桃公司放弃主张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1年3月19日,机械公司如期将案款250万元及尾欠杨某某的租金等费用3.8万元交至法院,当天法院便组织各方进行了设备交接,交接完成后,在交接现场将尾欠杨某某的租金等费用3.8万元转交至杨某某手中,并在将案款支付给核桃公司的同时督促核桃公司向投资公司支付尾欠的租金等费用6万元。至此,各方的权益都得以保障,纠纷得到了圆满地解决。值得一提的是,在设备交接完成后,机械公司对法院提出的“买卖不成仁义在”说法予以认可,对马厂村民杨某某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此次与漾濞企业的合作虽然没有成功,但是能从杨某某身上看到漾濞百姓的勤劳质朴,将来会积极寻找机会与漾濞企业再次合作。

此次系列纠纷得以顺利解决,是漾濞县人民法院通过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漾濞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愁盼难问题,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

稿源:施金平 图片:龙 凌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锁“案中案”,数万现金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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