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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周宁县检察院 “检察蓝”护卫“幸福水”
“
同为周宁人,共护周宁水,
周宁检察将持续为
守护、治理“母亲河”贡献检察力量。
”
3月26日,值此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之际,周宁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等多家单位开展“学党史 话发展 起航新征程 共护幸福水”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共设置宣传展板60幅、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2600余份,宣传了环境污染的危害及污染环境相关罪名的立案标准、处罚规定等,并对群众的法律咨询耐心解答,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倡导群众要养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此外,周宁县检察院干警还通过实地走访穆阳溪流域的支流(纯池溪、七步溪、八浦溪)、霍童溪支流(后垄溪、桃源溪),对县内两条水系的环境情况开展调查。
案例链接
案例一:2019年5月20日,有网民在周宁浪淘沙上发帖反映某大理石加工厂向七步溪排放废水造成污染,周宁县检察院经调査核实后,发现该大理石加工厂未做好生产场地雨水和污水分流,致使废水流入七步溪,造成河流污染,相关部门未尽到相应监管职责,对此周宁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关停该企业,有效治理了河流污染的源头,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案例二:2021年1月,周宁县检察院走访调查发现,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周宁县城区生活污水直接流入东洋溪,污染河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对此情形进行立案审查,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做好城镇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监管工作。
水是生命之源,是万事万物赖以生存的基础,希望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共同关心水资源保护。周宁县检察院将以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契机,持续发挥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功能,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共同监督河湖生态,聚力推进环境治理,以实际行动保护水资源。
杜绝污染
保护水源
节约用水
科学用水
水是生命之源,请珍惜水资源
文字:黄安然
图片:郭福贵/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标题:《【为民办实事】周宁县检察院 “检察蓝”护卫“幸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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