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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依法惩治失信行为,护航诚信兴宁建设

2021-03-29 18: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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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信不立,中国自古以来视诚信为个人安身立命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风险意识。3月份以来,兴宁区法院服务兴宁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集中力量开展了“惩戒失信行为,护航诚信兴宁”专项执行行动,依法使用强制执行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威慑,为大量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实现了合法债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01

搜寻欠薪老板行踪,为打工人追回血汗钱

在农某与某家居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2018年6月21日至2019年9月17日期间,农某作为雇工为某家居服务有限公司打工,该公司拖欠并未支付工资。农某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家居服务有限公司向农某支付工资10279.88元。仲裁裁决生效后,农某申请强制执行,兴宁区法院依法对该执行案件进行立案。

执行过程中,某家居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某有意变更住所隐匿行踪逃避执行,执行法官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多次对韦某可能隐匿的地点进行搜寻,最终在其出没较多的某商场店铺中找到了韦某,拟对其进行罚款拘留,在强大执行威慑下,韦某自知理亏,向法官认错道歉,并一次性履行完毕案款10279.88元。

该案是“惩戒失信行为,护航诚信兴宁”专项执行行动的一次缩影。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对15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行踪进行搜寻了被执行人可能隐匿的地点处12处,成功找到失信被执行人8人,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训诫、冻结、查封、拍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最终促使案件执行完毕,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02

心存侥幸逃避执行,司法拍卖显威慑

卜某向南宁市某建材经营部购买了130000元瓷砖,拖欠货款长达一年之久。卜某将南宁市某建材经营部诉至兴宁区法院后胜诉,后卜某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对被执行人卜某的不动产情况进行了查控,查封了其名下银行账户并拍卖了其名下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安路某处房屋。

卜某开始时心存侥幸,在收到法院拍卖通知材料后仍欲抗拒执行,直到发现自己的所有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站看到自己的房屋被强制拍卖,卜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卜某不敢再任性,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南宁市某建材经营部的经营者,向其归还了货款130000元。

卜某是在“惩戒失信行为,护航诚信兴宁”专项执行行动中因执行威慑而履行债务的诸多被执行人之一,本次执行行动共拍卖了失信被执行人不动产21处,其中有18人因执行威慑而履行完毕或履行部分债务。

03

民工讨薪遇难题,强制执行护权益

张某是农民工,从申某处承揽了某教学楼的外围装修施工工作,施工耗时许久。完工后申某长期拖欠张某施工费用70000元,还躲躲藏藏对张某避而不见。张某将申某诉至兴宁区法院,法院判决申某向张某支付施工费用70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某并未如实申报财产,也未履行债务。

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调查,得知申某今年准备扩资做生意,可能需要贷款或参与投标。因申某长期拖欠农民工施工费用的失信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执行法官遂对申某采取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失信惩戒措施。申某之后发现自己因前述失信惩戒措施而在生意上受到种种负面限制,急忙找到法院,如数交齐了执行案款70000元,该案最终得以执行完毕。

据悉,在“惩戒失信行为,护航诚信兴宁”专项执行行动中,兴宁区法院共对157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失信惩戒措施,有效震慑了失信行为,彰显了执行威慑力。

诚信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石,当前社会治理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究其原因都能归结到诚信缺失。兴宁区法院“惩戒失信行为,护航诚信兴宁”专项执行行动,以依法惩戒失信行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执行强制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净化了社会风气,为护航诚信兴宁建设、实现辖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应有力量。

作者:潘俊秀

图片来源于执行局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依法惩治失信行为,护航诚信兴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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