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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消防车被故意阻挡,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2021-03-30 16: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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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晚上8:10左右,安徽省宿松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当地洲头乡有一居民家中失火。火情就是命令,当地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出动消防车辆前往救援处置。

为了争取一分一秒的救援时间,消防车一路鸣笛提示行人和过往车辆避让。当消防车进入宿复线五里乡路段时,一辆小车不管消防车怎样鸣笛就是不采取避让措施,而是在前面刻意减速慢行,有意阻拦消防车顺利通过。当车子行驶在宿复线与五桃线路口时,消防车驾驶员按喇叭提醒小车避让。没有想到的是,喇叭声响了几下后,前面的小车没有避让,而是在前方没有行人和车辆时突然踩刹车停下,导致跟在后面消防车采取紧急刹车,险些追尾撞上。随后,小车继续采取不避让的慢行方式行驶,前后阻拦3分多钟时间,影响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当地交警部门获悉后,立即会同辖区派出所根据曝光视频和图片联系车主和驾驶人。经调查了解浙B762XN小型轿车系宿松县千岭乡村民王某从浙江购买来的二手车。当晚20时许,系王某的妻子方某萍驾驶。方某萍系驾驶新手2021年2月底才考领C1驾照,因当晚下雨,驾驶技术不娴熟,听到车后消防车警报声后出现紧张,慌乱中踩下刹车并向道路左侧行驶让道,其行为影响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的通行。

在警方询问中方某萍对未能及时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行为深表歉意。交警四中队依法对方某萍驾驶机动车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行为给予罚款200元,交通违法记3分。

警方提示: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具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掌中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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