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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乌兰交警发布辖区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提高乌兰县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乌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城部分十字路口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安装点位:
乌兰县东大街东十字、乌兰县东大街西十字、乌兰县昆仑路东十字、乌兰县昆仑路西十字、和政路东十字、和政路西十字、文化路东十字、文化路西十字、金子海东十字、金子海西十字、牧民十字等。
二、启动时间:
2021年4月1日
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变更机动车号牌、逆向行驶、车辆未年检、车辆未报废、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机动车驾驶员未使用安全带、不避让执行任务特种车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四、乌兰交警友情提示:
1、请各位驾驶员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2、请按规定参加年检、年审、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严禁“问题车”上路;
3、驾驶车辆时请系好安全带、并提示乘坐人员系好安全带、不接打手机,要精神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不遮挡号牌,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
特此公告!
乌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3月30日
end
图文供稿:交警大队
原标题:《【公告】乌兰交警发布辖区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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