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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警钟!违反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例选编 (第二期)
为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敲响纪法警钟,淄博高新区换届办收集整理了部分省市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发生的违反换届纪律、干扰破坏选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近期予以分批发布。希望全区各级党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换届工作人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依法有序参与换届,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案例一丨拉票贿选
案情描述:2021年3月25日,临淄区闻韶街道办事处相家社区居民郑某某在第十三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以现金方式为他人拉票贿选。3月26日街道办事处认定其存在贿选行为。3月30日郑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并收缴人民币二千元。
案例二丨散布谣言
案情描述:2020年8月,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钟山村某村民微信群内出现一则名为“钟山村主任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财产,金额巨大……”的抖音视频,致使党员群众议论纷纷,给当事人带来诸多负面影响。经查,该村村民陈某某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抖音APP发布不实信息,攻击时任村委会主任卢某某,是典型的干扰破坏换届秩序的行为。
处理结果: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案例三丨散布谣言
案情描述:2017年12月,我省某市A镇B村张某在村“两委”换届期间,通过微信群和个人朋友圈发布《给父老乡亲的一封信》,在信中散布不实信息,对镇机关干部及时任村委会主任进行侮辱、辱骂,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处理结果: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四丨捏造事实
案情描述:2020年4月,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沟帮子街道某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某福在换届期间,为顺利当选,指使有关人员编造村原党委书记高某侵吞村集体资产等虚假事实,并虚假承诺为村民办理保险,多次煽动组织村民上访滋事,对高某进行不实举报,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马某福还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其他犯罪。
处理结果:锦州市纪委监委给予马某福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五丨捏造事实
案情描述:2017年4月,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桥头乡白水村村民邱某、陈某,因不满现任村干部陈某被推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198名村民的姓名,故意捏造事实,联名举报反映陈某在任期间存在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等10个问题。接联名举报后,县纪委立即启动换届纪律问题快速核查机制。经查,举报件反映问题均与事实不符。
处理结果:邱某、陈某捏造实事、冒用他人姓名举报等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换届秩序。当地公安机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对邱某、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六丨诬告他人
案情描述:2017年7月,我省某市换届办接到2名群众举报,反映C镇D村“两委”干部李某甲为谋求换届继续当选,向部分党员发放现金200元,并邀请部分党员到饭店喝酒等问题。接举报后,当地换届办迅速组织力量核查。经查,举报系该村另外一名村“两委”干部李某乙指使所为,其听说李某甲今年有竞选的打算,担心自己落选,便捏造李某甲拉票贿选的信息,指使其侄子李某丙、外甥女李某丁举报,借此打压竞争对手。
处理结果: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李某乙行政拘留7日,李某丙、李某丁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七丨诬告他人
案情描述:2021年3月,我省某市E镇F村举行村党支部换届,潘甲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当天下午,市、县换届办分别接到该村村民李甲举报,反映潘甲会前曾向4名党员赠送现金、礼品等进行拉票贿选。接到举报后,当地立即展开核查。经查,3名党员表示潘甲未向自己赠送过钱或礼品,1名党员(潘乙)表示听别人说过潘甲贿选,但提供不出具体人员和证据。调查组通过电话联系举报人李甲(系潘乙妹夫),李甲承认自己仅听潘乙提过潘甲贿选,在未经核实情况下,向市、县换届办进行了不实举报。
处理结果:李甲诬告他人的行为,破坏了换届风气,危害了换届秩序。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李甲进行了训诫。
内容来源:综合
原标题:《敲响警钟!违反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例选编 (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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