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我为群众办实事】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都法院执行干警在努力

2021-03-31 16: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尊敬的全县父老乡亲:

于都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最高标准。如果您认可我们的工作,一个“满意”就是我们前进的不竭动力。如果您对于都法院在作风、效率、态度、廉洁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赣州中院民意受理中心意见受理热线0797-8312368。期待您的持续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改进,用心为您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祝您和您的家人、朋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3月31日,于都法院执行局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实践,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01

被执行人蔡某斌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都法院依法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

02

▲申请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被执行人袁某斌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都法院宣布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迫于司法拘留的压力,袁某斌请求执行法官找申请人进行执行和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袁某斌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袁某斌按协议支付了部分执行款。

03

被执行人曾某弘被依法拘传至法院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曾某弘按协议向申请人支付了部分执行款。

04

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易某俊,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易某俊当场支付了合同款19000元。

05

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温某龙,要求其向母亲支付赡养费。温某龙以母亲分家产不均为由拒绝支付。执行法官向其释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做被执行人温某龙家属的思想工作,温某龙向母亲支付了赡养费3300元,并承诺今后会按时支付赡养费。

06

被执行人王某阳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都法院依法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

07

被执行人刘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都法院依法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都法院执行干警在努力》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