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英模事迹:时光未把初心改 巾帼何曾让须眉—通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 于丽娜

2021-03-31 15: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于丽娜,女,198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通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员额法官。在法院工作的十六年间,她始终秉持诚以待人、信以服人、严以律己的原则,无论在什么岗位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凭借卓越的工作业绩和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获得院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与支持。多年来先后荣获“优秀公务员”、“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从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具有较强专业素养的员额法官,从一名普通党员成长为优秀中层干部,从法庭到办公室,从民事庭到刑事庭,于丽娜同志用坚定不移践行着对司法事业的忠诚,用敬业、奉献诠释着“为民司法”的铮铮誓言,她肩上杠着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心里装着公正司法的责任,以她的忠诚坚定、担当作为展现着法官的正气和风采。

政治立场坚定,尽显忠诚履职本色

作为一名党员,于丽娜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了大局意思、公正意识、效率意思、服务意思,有着坚定的法律信仰,具有很好的法律功底和宽厚的人文素养。为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拓宽知识领域,她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提高的机会,积极参加党建培训。近几年来,她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政治思想基础和业务基础。

严格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为刑事庭负责人,黑恶案件专门合议庭成员,于丽娜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部署的扫黑除恶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指导意见。在工作中,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信念坚定,目标明确,始终战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线。参与制定扫黑除恶相关制度规定;下乡村、进社区开展扫恶除恶宣传;组织线索排查、落实问题整改;撰写调研报告、案例分析;从信息报送到案件会商,扫黑除恶她一直在岗;听党指挥、服从命令,扫黑除恶她始终在线。你看不到她作为女人的柔弱,只能看到她战士一般的坚强,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公平正义。

坚守廉洁底线,锤炼法官清风正气

于丽娜同志深深明白,法官坚守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更要谨言慎行、廉洁自律,因为她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她的行为影响的是法院的公信和司法的权威。她最喜欢的的一句格言就是“判决之外法官无语”。在日常工作中,她认为法官要亲切热情,周到服务,用专业、敬业化解当事人的“法结”,用细心、耐心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增强做群众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工作之外她坚持法官要自省、自警、自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她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官职业规范,积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不忘纪律法规的红线。在通化县这样的“乡村”小城当法官,难免会面对亲情、友情的考验。初当法官的于丽娜,曾因为当事人突然存到电话卡中的500元钱吓的惊慌失措,连忙请教纪检部门该如何处理;现在的她已经熟悉了怎样拒绝亲朋好友“奇怪”的邀约,和当事人“特别的求见”,用亲切坚定的语气拒绝,用和蔼亲和的态度教育,既防止了底线被突破,又取得了亲友的谅解,当事人的信任。她坚信,保持正直高尚的品格、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才能安身立命、不负人民,才能守住底线、一身正气。

撰稿:政治部

原标题:《英模事迹:时光未把初心改 巾帼何曾让须眉—通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 于丽娜》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