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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实施!代县白草口长城将被重点保护展示利用

2021-03-31 21: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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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午,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书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郭文强,介绍并深入解读《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1月15日,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4月1日将正式施行。我省长城资源丰富,点多线长,保护难度大,《办法》的施行为长城保护提供了依据与指导,是我省文物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书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郭文强,介绍有关情况,深入解读《办法》有关内容,并回答各位记者提问。

下面,请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书林介绍有关情况。

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书林: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文物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文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今年1月15日,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明天《办法》将正式施行。

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办法》的有关情况。

《办法》出台背景及过程

我省长城资源丰富,经国家文物局认定的历代长城共计4266个点、段(不含位于省界上,认定编码为内蒙古、河北的点段),总长1401.23千米,长城点段数量位列全国第三,墙体长度位列全国第五,分布于大同、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等8市39县(市、区)。时代涵盖战国、汉、北朝(北魏、东魏、北齐)、隋、五代、明等8个历史时期。

1986年,省政府将我省境内“历代长城”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1年,国务院公布“雁门关段”长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10月,长城新广武村段、荷叶坪—王家岔段、竹帛口段、阳方口段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国家文物局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通过不断夯实“四有”工作基础、开展长城保护修缮工程、播出《文明守望》之“走进长城”主题节目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长城保护中,使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长城重要节点段落的保存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民参与长城保护的氛围更加浓厚。由于长城是独特的线性文化遗产,呈现出点多线长的特点,且大多数位于较为偏远的旷野区域,保护管理难度较大。丰富的长城资源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提出更高要求。修建公路铁路、不当旅游开发、基本建设活动、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旅游爱好者擅自攀爬踩踏长城等对长城本体及风貌造成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位于县界上的长城因管理权限不明,致使长城保护责任不能全面落实。

为此,省文物局联合省司法厅结合实际,起草了《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为确保《办法》的科学性,我们成立调研小组,分别赴甘肃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我省忻州、朔州、长治、晋城等地对长城保护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并广泛征求了长城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管理者、志愿者的意见。1月15日,《办法》经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月9日以省政府第285号令公布。

阅读《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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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亮点

《办法》共6章37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长城和长城段落的定义,规定了《办法》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第二章,保护管理,规定了长城保护工作中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的责权关系,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工作的权利义务及相关具体内容;

第三章,研究利用,对长城相关科研、宣传、利用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章,监督检查,规定了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对长城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政府责任,规定了长城所在地文物保护执法机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权利。

第五章,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办法》行为所应接受的处罚进行了具体规定;

第六章,附则,规定《办法》自4月1日起实施。

亮点:

一是责任落实更加清晰,规定了长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与长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长城保护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保护管理主体责任。

二是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设置长城违法行为举报平台,为加强社会力量监督拓展了手段。

三是明确省文物局要制定长城日常养护规则,指导和规范长城保护机构做好长城日常养护和抢险加固工作。

四是明确对长城进行利用的,要编制展示利用方案并报省文物局备案。

五是规定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占有长城建筑构件,不得利用长城建筑构件修建除长城以外的建筑物。

通过制定《办法》,依法保护长城,明确长城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的政府责任,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为长城保护提供资金保障。用政府规章杜绝在长城沿线取土、取砖(石)等破坏活动,防止不当旅游开发对长城造成损毁,规范长城修缮行为,杜绝借修缮之名大修“新长城”的做法。督促地方建立长城保护管理制度,建立保护机构,加强对长城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保护体系,使我省长城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办法》发布后重点工作

(一)做好宣传

加大对《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对长城沿线市、县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

(二)抓好落实

一是结合我省长城实际,制定出台长城保护修缮导则,保障长城维修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开展险情点段专项调查,根据险情专项调查结果制定抢险措施,开展长城抢险加固专项行动。

三是对长城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排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制定长城保护员巡查制度,落实长城保护员责任与长城重点地段保护管理机构。

五是制定长城文化内涵研究课题和研究方案,不断加强长城文化内涵挖掘研究。

六是推进长城重要点段专项保护规划编制。

(三)2021年工作

一是公布《中国长城保护规划·山西省长城保护规划》。

二是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点做好山阴广武段、左云宁鲁堡、天镇李二口、代县白草口等长城重要节点段落的保护展示利用。

三是完成长城资源补充认定调查工作。

马学英:

感谢程书林副局长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立法背景是什么?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郭文强:

长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象征。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就长城保护作出重要批示,“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格保护,更好发挥长城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2019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嘉峪关时强调指出“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

2006年国务院制定出台了《长城保护条例》,对加强长城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长城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我省长城点多线长,总长度达1401.23千米,分布在大同、朔州、忻州、晋中、长治、晋城、阳泉、吕梁等8个设区的市、39个县(市、区)。长城分布地理地质条件的特殊性,长期面临自然侵害和人为损坏,在一些工程建设中,随意拆毁、穿越长城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当的旅游开发对长城及其历史风貌造成的破坏也让人触目惊心;部分市、县界线附近的长城因管理权限不明,致使“四有”措施(即有保护机构、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保护标志、有档案)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对部分村(居)民在长城上取土、取石,或在长城及其周边进行农耕生产等行为的监管难度较大,长城因此遭受较大破坏。为了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结合我省实际,解决长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办法》非常必要。

光明日报记者:

长城维修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另外,保护维修单位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书林:

根据国家文物局编制的《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长城保护维修工作基本原则和要求”如下:

(一)长城本体抢险加固、消除长城本体安全隐患是长城保护维修工作的首要任务。

在开展保护维修工作计划编制和保护维修工程立项时,应分清轻重缓急,优先考虑文物价值高,本体或环境现状恶劣,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在历史上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已形成开口或缺口并亟需开展保护维修工作的长城。

(二)长城保护维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

严格控制各类干预措施的实施范围和工程量,妥善保护长城遗存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沧桑古朴的历史风貌,使长城的突出普遍价值得以延续和传承。除非是结构安全需要,否则不得进行长城主体结构及相关设施的复原或重建。对于历史上已经局部损毁、坍塌或已经全部毁坏的长城遗址,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复建或进行大规模修复。

(三)长城保护维修必须保持长城的原形制、原结构,优先使用原材料、原工艺。

只有传统工艺作法无法达到长城本体安全的技术要求时,才可考虑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且必须在设计方案编制阶段完成室内实验和现场试验,实(试)验结论及评价报告应随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方案上报并经审批后方能实施。

不得采用水泥及未经室内实验和现场试验证明可靠、安全、有效及可再实施性的化学材料或工艺进行长城结构加固或表面防风化加固处理,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四)长城保护维修应与环境治理相结合。

在开展本体保护维修工作中,应对影响拟实施保护维修的长城本体或载体安全的地质、水文等环境因素进行勘察、评估,并依据现状勘察评估结果,在编制专项工程设计方案时,优先解决直接影响长城安全的重大环境影响问题。

保护维修单位资质需要的条件:

☑ 经国家文物局审核同意立项的长城保护维修工程,应视长城保存现状类型,组织具有古建筑或古文化遗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长城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文件。

☑ 长城保护维修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现状勘察报告、保护维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其编制深度要求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有关规定。

☑ 设计文件评审批复后,应当组织具有古建筑或古文化遗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严格按照批复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山西法制报记者:

《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具有山西特色的保护措施、禁止行为有哪些?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郭文强:

(一)关于具有山西特色的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长城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和解决长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建立长城保护机构,由长城所在地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报省人民政府确定。长城保护机构应当对其所负责保护的长城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监测、维护、抢险等工作;

3、长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建立长城记录档案,每年如实记录长城巡查、维护、养护和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等情况;

4、长城被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保护机构应当与利用单位签订协议,将保护责任作为协议的重要内容。

5、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我省有不少穿越长城的公路。为了切实保护长城安全,《办法》第十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国务院《长城保护条例》实施前,已形成的穿越长城的公路,应当按照公路管理权限逐步采取避让方式改建。无法改建的,应当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危害长城本体安全。改建应当采取挖掘地下通道的方式通过长城,无法挖掘地下通道的,应当采取架设桥梁的方式通过长城。

(二)关于禁止性规定

国务院发布的《长城保护条例》对禁止在长城上从事的活动作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长城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相对突出且普遍存在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三条在上位法禁止性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完善,增加了“禁止开沟、挖渠;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固体废物;禁止擅自攀爬、踩踏”等行为,同时增加了“利用飞机、飞艇、热气球等载人飞行器,从事围绕长城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上述规定更符合我省实际,也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关于法律责任

《办法》主要针对新增加的禁止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除上位法对禁止行为已经设定行政处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外,《办法》第三十四条对“在长城上开沟、挖渠的;擅自攀爬、踩踏长城的;刻划、涂污、挪动、损毁长城保护标志的”的禁止行为设定了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人民网记者:

如何划定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书林:

经国家文物局认定、公布的我国各时代长城资源,均应依法划定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并公布的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纳入长城所在地城乡发展规划,应注意与生态、农业、牧业等相关行业规划范围合理衔接,提前预留长城保护空间。

(一)关于保护范围的划定

长城保护范围主要依据各类长城资源的价值和分布情况,以及保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划定。原则上,长城墙体及依附于墙体的敌台、马面、关堡和相关遗存保护范围应以墙基外缘为基线向两侧各扩不少于50米作为边界;独立于长城墙体之外的敌台、关堡、烽火台和相关遗存等保护范围应以单体建筑基础外缘为基线,四周各外扩不少于50米作为边界。

对于构成复杂和环境复杂的长城段落,其保护范围可以划分为一般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

(二)关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应根据长城的周边环境风貌和景观视廊保护的实际需要划定。原则上,位于城市的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应自长城保护范围边界外扩不少于100米作为边界;位于农村和郊野地区的长城建设控制地带应自长城保护范围边界外扩不少于500米作为边界。

香港商报记者:

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的方式有什么?

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书林:

2017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实施方案》,标志着山西省“文明守望工程”的正式启动实施。实施“文明守望工程”,旨在进一步动员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到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社会氛围。长城作为一种重要的、独特的文物资源类型,更需要社会力量给予广泛关注。

配合“文明守望工程”,我省于2018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请城砖回家、为长城疗伤”活动,活动围绕“城砖谁来看、城砖往哪放、城墙谁来护、长城怎么用”四个问题,促进流散的长城城砖回归使用,探索长城保护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结合的新做法,形成政府、百姓、长城看护员和社会各界联手保护长城的新机制。我们与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频道联合推出《文明守望》栏目,围绕“走进长城”主题,进一步营造宣传声势。

除此以外,目前,全国在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供参考和借鉴:

一是招募长城保护员

国家文物局在《长城保护员管理办法》中明确,地处偏远、没有利用单位的长城段落所在的当地政府或者其他文物主管部门要聘请当地群众担任长城保护员,对长城进行巡查看护,并对长城保护员给予适当补助。目前全国已有长城保护员超过3千人,各省长城基本实现了保护员全覆盖。

二是募集保护资金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在2016年发起了“保护长城加我一个”全民公募项目,目前已经启动了明长城箭扣段、喜峰口段保护维修所需要的资金,全部来源于社会募集。在我局主导下,我省先后成立了3支以“文明守望”为主题的专项基金和1个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820万元,这些基金也可以用在长城保护上。

三是成立民间组织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重要长城沿线保护管理机构和相关专业研究机构,于2018年6月共同发起成立了长城保护联盟,对长城保护管理相关的理念、经验、技术交流方面进行尝试和探索。

四是策划举办活动

通过举办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参与性,赋予长城保护利用项目最大程度的公益性和开放性,邀请专业人士普及长城知识,宣传长城文化,让参与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五是拍摄纪录片

以参与长城维修的各种人物为主线,全程跟拍长城维修过程,制作专题纪录片,让公众了解长城保护中普通人的故事,了解长城维修的技术难度,用真实的情感和讲故事的方式拉近与公众的距离。

六是挖掘传播长城知识

以互联网、科技元素赋能长城保护,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年轻一代保护祖国文化遗产的热情,不断开创长城保护事业的新局面。

马学英:

由于时间关系,问答环节就到这里。

非常感谢省文物局、省司法厅两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山西发布 忻州在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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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明起实施!代县白草口长城将被重点保护展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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