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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这类行为有奖励,最高奖金10万元!

2021-04-01 17: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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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欺诈骗保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违法违规线索。

一、征集线索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秦皇岛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

三、主要违法违规线索:

(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二)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7.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8.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9.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0.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或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三)参保人员

1.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

2.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经查实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依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给予线索提供人500元至10万元奖励金。

四、医疗保障举报投诉电话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0335-3963110 举报受理邮箱:qhdybjg@126.com

海港区医疗保障局:0335-3551509

山海关区医疗保障局:0335-5168333

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局:0335-4186601

抚宁区医疗保障局:0335-7129506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3926745

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35-3592629

卢龙县医疗保障局0335-7209152

青龙县医疗保障局0335-7861586

昌黎县医疗保障局0335-2985380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关于暂停

部分电子社保卡服务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通知,2021年4月2日(周五)17:00至4月5日(周一)20:00期间,人社部数据中心机房将进行网络割接和设备搬迁,我市电子社保卡部分服务可能受到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2021年4月1日

来源:秦皇岛医疗保障、秦皇岛人社

原标题:《举报这类行为有奖励,最高奖金10万元!》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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