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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姚安法院审结一贩卖毒品案!
2021-04-01 17: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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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猛于虎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这口号对我们而言
已经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了
但是这决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无论是出于主观还是客观
有些路,永远不能走
有的错,永远不能犯!
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
案情回顾
1979年出生的周某,初中文化,无业。2007年,因犯妨碍公务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20年8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2021年2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因吸食毒品海洛因被多次强制戒毒。2017年5月,又将自己吸食的毒品海洛因出售给吸毒人员周某人,周某人通过微信两次转账100元和93元给周某。
经审理,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以被姚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惩处。
毒品
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
吸食毒品,就像打开潘多拉的盒子
痛苦与绝望、堕落与沉沦
疾病与死亡接踵而至
毒品,
究竟是以怎样的一种凶猛之姿
危害着健康,危害着生命?
抵制毒品
我们一直在行动
请坚决对毒品说“NO”
面对毒品带来的巨大灾难
为维护家庭平安幸福
社会和谐稳定
让我们一起增强法制观念
提高拒毒、防毒的技巧和能力!
原标题:《【以案释法】姚安法院审结一贩卖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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