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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姚安法院审结一贩卖毒品案!

2021-04-01 17: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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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猛于虎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这口号对我们而言

已经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了

但是这决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无论是出于主观还是客观

有些路,永远不能走

有的错,永远不能犯!

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

案情回顾

1979年出生的周某,初中文化,无业。2007年,因犯妨碍公务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20年8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2021年2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因吸食毒品海洛因被多次强制戒毒。2017年5月,又将自己吸食的毒品海洛因出售给吸毒人员周某人,周某人通过微信两次转账100元和93元给周某。

经审理,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以被姚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惩处。

毒品

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

吸食毒品,就像打开潘多拉的盒子

痛苦与绝望、堕落与沉沦

疾病与死亡接踵而至

毒品,

究竟是以怎样的一种凶猛之姿

危害着健康,危害着生命?

抵制毒品

我们一直在行动

请坚决对毒品说“NO”

面对毒品带来的巨大灾难

为维护家庭平安幸福

社会和谐稳定

让我们一起增强法制观念

提高拒毒、防毒的技巧和能力!

原标题:《【以案释法】姚安法院审结一贩卖毒品案!》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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