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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法院宣判一起网络团伙诈骗案,12人被判有期徒刑

2021-04-01 18: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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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QQ朋友群里,

突然发布举办聚会的链接,

你会轻易打开吗?

有闺蜜或者死党在QQ上说有朋友急需用钱,

想通过你的银行卡转账,

你会同意吗?

注意!这些都是网络诈骗的伎俩!

本期导读

3月31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宣判一起网络团伙诈骗案件。

▲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3月起,被告人廖某彬先后在广西桂林市、湖南省郴州市等地,利用互联网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多个伪装成QQ空间登录界面“钓鱼网站”,后将“钓鱼网站”租售给全国各地多个嫌疑人,用于盗取他人QQ账号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磨某相、磨某礼等10名被告人通过租赁廖某彬提供的“钓鱼网站”,以非法途径获取他人QQ账户和登录密码等信息,后冒充该QQ账户持有人向该账户的好友发送消息,谎称朋友住院急需用钱,以自己银行卡不能转账为由,虚构已经转款给被害人的截图,后要求被害人向指定的支付宝、微信等账户转款从而骗取财物。被告人彭某华自2020年4月起,明知磨某相、磨某礼等被告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微信收款二维码帮助转移诈骗款项,收取诈骗款手续费。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020年3月至7月间,磨某礼、磨某相、彭某华等12名被告人先后在广东省中山市、东莞市通过上述方式实施诈骗共计71起,涉案金额合计12万余元。

▲被告人在庭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

磨某礼、磨某相等10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彭某华明知上述被告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帮助转移诈骗所得,其行为亦构成诈骗罪共犯;被告人廖某彬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被告人在庭上做最后陈述

法院判决

根据12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等,依照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磨某礼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磨某相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彭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其余九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依法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

小编提醒:

经与法官了解,在本案中,诈骗团伙实施诈骗对象大部分为学生群体,每次诈骗的数额为几百元,不易引起怀疑,而且学生在网络上的活跃度比较高。因此,再次提醒大家,在线上收到一些不明链接,或者朋友转账信息,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联系核实,谨防诈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环江法院宣判一起网络团伙诈骗案,12人被判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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