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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公告

2021-04-02 20: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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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

公 告

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本院决定从2021年3月22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聚焦急难愁盼,加大“攻坚力度”。自公告日起,本院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涉及民生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类案件。本院将全面梳理清查辖区内所有涉民生案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挂图作战,着重利用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开展执行攻坚。开通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针对部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躲避执行行为,坚决运用执行悬赏、拘传、拘留、罚款、搜查、审计、移送拒执线索等措施,深挖财产线索。

二、倾听信访诉求,传递“司法温度”。对多年信访案件,认真倾听好群众诉求,分类排查处理,对被执行人暂无能力而申请人困难的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尤其是涉民生案件的救助工作。规范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做好执行案件中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创新保险救助方式,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好司法救助、保险救助等方式应有的作用。

三、实施繁简分流,提高“执行精度”。对执行案件立案实行繁简分流,推进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充分发挥好快执团队作用,明确执行实施案件简案标准,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应在立案时进行标注,专人办理,确保30日内办结。繁案应在6个月内办结,需要通过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在12个月内办结,不断提高执行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执行保全案件、执行审查案件为简案,应在法定期限内以最快的速度办结。

四、创新执行举措,提升“便民深度”。找准司法为民中的不足和短板,创新服务方式,简化立案、领取标的款等流程,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坚持“一案一账号”缴款二维码,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一键扫码即可缴交相关案款。保障律师参与执行,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拓宽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范围。畅通当事人反映执行情况的渠道,通过移动微法院、智慧执行App、微信 、短信等方式,主动向当事人推送立案、查控、处置财产等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

五、持续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浓度”。发挥好官微、抖音等新兴媒介的作用,及时报道 “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所作出的重要决策、采取的重要举措、开展的重点行动和取得的重大成效,做好本次行动的“后半篇文章”。根据实际情况,发挥好本地媒体优势,邀请媒体对涉民生案件执行,集中发放标的款等现场进行直播,让老百姓真真切切看到法院一心为民的本色。不断凝聚理解尊重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原标题:《兴国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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