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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证明取消!即日起,到万安法院申请执行无需提交此项此项证明

2021-04-02 17: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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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开门整顿”原则,落实党史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切实解决涉诉群众申请执行立案时开具生效证明难的问题,经万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会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立案庭在受理执行立案时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立案人员审查立案时,应当在江西法院审判执行平台中自行查询法律文书的生效信息,并与案件主办法官进行确认,决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那么

有人要问了

这个“证明”取消之后

有什么不一样吗

一起来看看对比吧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证明取消!即日起,到万安法院申请执行无需提交此项此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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