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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旅顺法院对村级新任“两委”委员开展法律培训

2021-04-02 15: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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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杨 灿 于鸿翔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旅顺法院对村级新任“两委”委员开展法律培训

2021年3月30日下午,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员额法官李波涛在区委党校一楼报告厅为全区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开展了一次法律讲座,这是落实旅顺法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部署和要求,为切实提升我区新一届村“两委”成员法治能力,跟进做好换届后续指导工作,应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邀请,组织开展的一次集中法律培训。

当下随着传统社会的转型,农村社会正迅速向城市化转变,社会转型导致的利益摩擦、碰撞甚至冲突,产生了各种法律纠纷,使村民自身的权益变得多元而复杂,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升,村民与村民、村民与各类组织之间都在谋求保护自身的利益。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有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法定义务,因而村委会委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储备和掌握就显得尤为必要。

培训紧紧围绕在处理涉及“三农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人”、“地”以及处理“人”和“地”时所涉及的“村民民主议事程序”等三个主要问题,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范围、如何处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权益被侵害时产生的纠纷以及承包地和宅基地纠纷的化解等30余个具体问题,采取案例教学方法,结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展开,李法官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法律问题进行了生动的讲解。授课结束后,随行的开发区法庭各审判团队还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和咨询,一一进行了专业的解答。

培训得到了与会村“两委”委员的一致肯定,增强了大家的依法办事的意识,提升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和水平。开发区法庭负责人于鸿翔表示,“两委”成员今后在工作中若遇到法律问题,均可随时与法庭人员进行联系交流,共同提升解决基层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

/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旅顺法院对村级新任“两委”委员开展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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