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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1)明理释法化纠纷,高效调解助农时——牛庄法庭为农民排忧解难

2021-04-02 12: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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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出台了许多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许多干警从本职工作出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即日起,我们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带您了解干警为群众办实事的感人瞬间!

3月26日上午,对于望台镇东双村蔬菜大棚种植户中的29户来说,本应该与其他种植户一样在大棚里辛勤劳作,可他们却陆陆续续的来到村委会会议室,既不是开会,也不是闲聊,而是在“猜疑”中等待牛庄法庭的法官给他们“发钱”……。

“看,法官真的来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会议室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伴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牛庄法庭张明琳法官、于颖法官还有其他法庭工作人员快步走进了会议室。“让大家等着急了吧,现在马上‘发钱’”,还没等村民们反应过来,张明琳法官带着略有沙哑的嗓音说到。“是真的呀!法官没骗我们,是真给我们‘发钱’来了!”随着这一喊声,会议室里响起了经久的掌声和欢呼声……。是什么钱让大家如此兴奋?又是什么事让大家“猜疑”呢?让时间还原一下案件办理的经过:

2021年3月9日上午,牛庄法庭来了3名望台镇东双村村民,说是代表本村29户蔬菜大棚种植户来起诉的,张明琳法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经了解,29名原告都是望台镇东双村蔬菜大棚的种植户,2名被告是为他们提供电工服务,收取电费的本村电工,案由是不当得利,涉案金额共计1万多元。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收取的电费高于本地同行业标准,要求被告返还多收的电费。且原告曾多次找到被告、村委会、镇政府协商解决此事,均解决不了。故到法庭进行诉讼,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法官身上。由于3名种植户代表准备的诉讼材料不齐全,张明琳法官对他们进行了诉前指导。

3月10日上午,原告代表将准备齐全的诉讼材料交到了法庭,张明琳法官凭借多年在基层法庭工作的经验,敏感的意识到本案虽说诉讼金额不大,但原告众多,且正值蔬菜大棚更换农作物季节,虽说每户涉案金额仅有500元左右,但对急于拿到钱去购买农资的村民来说,却可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案件办理时间过长或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张明琳法官立即将相关情况向院里汇报,院里决定由张明琳法官和于颖法官共同办理此系列案件。

3月11日,张明琳法官和于颖法官共同对案件进行认真的梳理、研判,一致认为:在办理该系列案件过程中,要最大限度降低因诉讼周期过长给蔬菜大棚换季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要让种植户尽快拿到钱。当日,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立即启动诉调对接程序。调解员在仔细了解案情后,对双方进行耐心反复的调解,最终没有调解成功。

3月12日开始,案件进入由法官办理的诉前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张明琳法官和于颖法官先后五次到各蔬菜大棚种植户实地走访、调查、调解,通过明理释法、耐心细致的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于3月24日双方达成和解意向。

3月25日,当案件确定调解成功,并约定3月26日上午在村委会“发钱”的消息传到原告的耳中时,很多原告半信半疑,认为法官是不是为了结案,在忽悠大家呢,连村委会、镇政府那么长时间都解决不了的事,从去法庭到“发钱”法官就用18天给解决了?为了我们每人那几百块钱法官能那么上心么?钱不放到手里我就是不信……。这么一讲,原本确信的种植户思想也开始了动摇。就这样,29名原告在“猜疑”中等待着3月26日的到来。这才引起了——“是真的呀!法官没骗我们,是真给我们‘发钱’来了!”这一幕。

利用“发钱”的间歇,张明琳法官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村民们上了一堂接地气的普法课。同时与村民们促膝交谈,不耐其烦的解答各种法律问题,增强了村民的知法、用法、守法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切身感受到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一直是牛庄法庭的服务理念,牛庄法庭将充分发挥派出法庭的职能,以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为目标,不断创新举措、接纳地气,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1)明理释法化纠纷,高效调解助农时——牛庄法庭为农民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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