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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清明祭英烈 | 今日清明,铭记英雄!
清明时节
/ 又 是 一 年 清 明 时 /
2020年早已过去
但有些人却永远留下了
他们的名字平凡却闪耀
就像夜空中的星星
肩上的警徽正点亮整片夜空
崇尚英雄,捍卫英雄
学习英雄,关爱英雄
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
樊树锋
男,汉族,1981年3月生,2005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三中队四级警长。
2020年2月11日14时30分许,樊树锋同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连续奋战17天后,因劳累过度昏倒在工作岗位上并紧急送医,2月13日脑死亡。按其生前愿望,于2月19日将肝脏等器官无偿捐献给了5名群众,使3名群众生命得到延续、2名群众重见光明。2020年2月22日,郑州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2020年2月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郑州市人民政府追授先进工作者。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河南省委组织部评为疫情防控表现突出个人。
程建阳
男,汉族,1974年9月生,1996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2020年1月28日程建阳同志在单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值班,22时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0年1月30日汝州市公安局确认其因公牺牲。
2020年2月,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省公安厅追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平顶山市委追授平顶山市优秀共产党员。
陈祥伟
男,汉族,1964年9月生,1999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指导员。
2020年9月5日11时许,陈祥伟同志驾车由梁庙交通安全劝导站赶往天齐交通安全劝导站的途中,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于9月7日11时许因公殉职。2020年9月14日,永城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董士豪
男,汉族,1979年8月生,1998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项城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三级警长。
2021年1月4日,董士豪同志在前往太康县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1年1月19日,项城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何应辉
男,汉族,1972年7月生, 1990年3月参军入伍,2012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四中队三级警长。
2020年10月14日晚,何应辉同志在单位值班期间,突发急性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于15日1时22分因公殉职。2020年11月17日郑州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焦传文
焦传文,男,汉族,1974年6月生,1992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看守所四级警长。
新型冠状疫情爆发后,焦传文同志连续20天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2020年2月13日8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0年2月13日,民权县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2020年5月河南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1次。
兰军
男,汉族,1967年5月生,1996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矿工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
2020年4月23日,兰军同志在获悉涉嫌诈骗100万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在广东深圳的线索后,带领民警立即前往开展工作。4月26日凌晨,在深圳市宝安区将犯罪嫌疑人周某华抓获,随即开展审讯攻坚工作。在连续多日紧张工作后,4月27日晨因劳累过度突发疾病,在深圳市宝安区维也纳宾馆新安店因公殉职。2020年4月27日,平顶山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雷明森
男,汉族,1969年8月生,1985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公安局监管大队民警。
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监所实行封闭管理,雷明森于4月29日晚8时接班进入监区持续工作15天,5月14日8时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0年5月15日,唐河县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李建生
男,汉族,1964年8月生,1986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三门峡市看守所二级警长。
2020年2月13日,李建生值班期间,他一整天都忙忙碌碌穿梭在看守所大院,办理远程视频提审,代替办案单位办理在押人员换押、延期等法律手续。20时20分左右从办公室凳子上起身时突然晕倒,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2月15日因公殉职。2020年2月17日,三门峡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李景春
男,汉族,1965年9月生,1983年12月参军入伍,1992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六大队二级警长。
2020年1月26日,李景春同志主动请缨,赶赴沈丘县参加疫情防控督导工作。2020年2月20日,李景春同志和督导组其他成员先后深入到沈丘高铁站等多地,全面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20时许,在督导组沈丘驻地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22时因公殉职。2020年2月22日,周口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李学军
男,汉族, 1966年5月生,1983年11月参军入伍,2003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民警。
2020年5月1日中午,李学军同志在单位值班期间,感觉身体极度不适,带班领导安排其到单位附近的家中取药。14时40分许,李学军同志在家中口服降压药后返回单位途中,突发心肌梗塞倒地不醒,经抢救无效,于16时因公殉职。2020年7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刘波
男,汉族,1966年2月生,198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情报信息大队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0年8月9日,刘波同志在单位值班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0年8月3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刘自亮
男,汉族,1983年10月生,2014年12月参加警务辅助工作,生前系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2021年1月21日8时20分许,刘自亮同志正准备上路巡逻执勤时,在单位突发疾病,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9时30分因公殉职。2021年2月1日,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其为工伤。
潘澜波
男,汉族,1965年4月生,1988 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教导员、警务技术二级主管、副主任法医师。
2020年6月3日6时许,潘澜波同志根据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组织刑事警察大队宣宏建、张国强等同志到方城县中达花园小区对一起高坠事件进行现场勘查。中午,潘澜波同志没顾上休息,为下午去三贤山命案现场进行尸检做准备工作。15时40分,民警王铮到潘澜波同志办公室汇报工作时,发现其仰面倒在办公椅上,遂拨打急救电话并组织人员实施抢救,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0年6月4日,方城县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王东风
男,汉族,1963年4月生,198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专业技术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政工监督处四级警长。
2020年5月25日9时许,王东风同志在办公室感到胸口疼痛,下楼买药走到单位大门口,突然摔倒在地,不省人事。同事刘峰、赵超等发现后,对王东风同志实施了现场急救,并拨打了急救电话。9点28分左右,急救车将王东风同志送到周口市中医院进行救治,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0年5月26日,周口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王明涛
男,汉族,1969年7月生,1991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阳城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
2020年1月26日,王明涛同志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新冠疫情中分局内第一个向组织上交了支援武汉抗疫特殊党费。病情稍稳定后,迅速投入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一直带病坚持工作,直到2020年2月25日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26日7时因公殉职。2020年2月27日,焦作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2020年4月,河南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1次。
王奇雁
男,汉族,1982年4月生,2006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二级警长。
2020年11月6日21时王奇雁同志带领辅警朱成飞驾驶警车沿兰南高速自北向南巡逻,22时22分许在查处一辆货车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违法时,被突然偏离正常行驶轨迹的货车猛烈冲撞,导致王奇雁头部外伤、胸部骨折、右上肢、右下肢多处骨折,经抢救无效,于11月7日零时40分因公殉职。2020年11月10日,南阳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王瑞峰
男,汉族,1976年11月生, 2006年7月参加警务辅助工作,高中学历,生前系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水冶镇区中队警务辅助人员。
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王瑞峰同志主动申请参加疫情防控战并冲锋在疫情防控第一线。1月31日8时王瑞峰同志准时到达疫情防控点执勤,8时28分许驾驶汽车返回中队领取安全防护装备,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于9时51分因公殉职。2月4日,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其为工伤。该同志被安阳市公安局追记个人嘉奖1次。
王战国
男,汉族,1978年2月生,1996年参加警务辅助工作,生前系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2020年10月23日,王战国同志在参加灵宝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执勤时,因过度劳累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0年12月28日,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其为工伤。
杨亮
男,汉族,1980年2月生,2003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三级警长。
2021年1月8日,在单位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1年1月11日,伊川县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杨亚民
男,汉族,1961年10月生,1981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股副股长、二级警长。
去年,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柘城县公安局值班备勤工作规定, 2020年4月19日,杨亚民同志到单位值班备勤,在值班备勤期间因病猝然死亡,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0年4月27日,柘城县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张国胜
男,汉族,1962年4月生,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二级警长。
2020年12月14日9时许,张国胜同志在兰南高速公路巡逻执勤时突发疾病紧急送往医院抢救。12月15日9时,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0年12月15日,平顶山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张杰
男,汉族,1962年8月生,1982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和技术侦查支队信息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2020年5月21日8时至5月22日8时,张杰等同志参加24小时值班;当日下午18时,张杰同志因心脏突感不适,回家服药,后立即返回单位继续值班。22日下午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于23日2时20分因公殉职。2020年5月24日,南阳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赵广文
男,汉族,1968年1月生,1987年11月参军入伍,2000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二级警长。
2020年10月7日14时30分许,他在驾车外出办案的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0年11月16日,浚县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周树林
男,汉族,1963年8月生,1981年10月参军入伍,1995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二级警长。
2021年3月7日16时许,在值班期间突发心脏类疾病,因抢救无效,因公殉职。2021年3月8日内乡县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朱秋龙
男,汉族,1988年9月生,2006年2月参加警务辅助工作,生前系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2020年1月25日8时许,朱秋龙同志在神火工业园疫情防控执勤点执勤时,不慎摔伤头部,当场昏迷,经抢救无效,于2月27日因公殉职。3月5日,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其为工伤。
春风轻抚,抚不平留念的深情
春雨嘀嗒,道不尽无尽的哀思
又是清明雨上,惟愿平安健康
此刻,无论你在哪里
请一起向牺牲的中国警察
致敬,默哀
原标题:《2021清明祭英烈 | 今日清明,铭记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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