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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陈庆阳

2021-04-06 11: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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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出生的陈庆阳,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代律师,全国十岗千优银星荣誉奖章获得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被授予省优秀律师、文明律师、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曾三次获全国优秀律师殊荣,三次荣记个人一等功,被授予省司法行政系统“时代楷模”。他连续20多年担任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被业内人士誉为“律师界不倒旗帜”。

陈庆阳自幼深受党的影响,少年时便立志要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性格坚韧,1957年整风运动期间,他被错划为右派,但仍坚持正义,经常为工友、单位维权,直至1979年才得以平反。22载磨砺,他却始终不忘初心。1982年,时年47岁的他终于如愿入党。

第二次磨难是工作的操劳让他罹患癌症。1997年,陈庆阳罹患膀胱癌,先后做过四次大手术,每次均在未完全康复就迫不及待地回到热爱的岗位上,每年办理的案子达百余件。

1979年9月5日,周某等人殴斗致死一案,陈庆阳被指定为第二被告匡平的辩护人,他坐在了阔别22年的辩护席上,法庭辩论异常激烈。陈庆阳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予以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三天后,第二被告匡平无罪释放,陈庆阳一案成名。

陈庆阳的弟子如云,上世纪80年代,他受邀为鞍山市公检法司在职人员教授法律课程,一教便是三年。

2003年鞍山联营公司因担保、债权转让被中国华融公司告上法庭,一审联营公司败诉。官司一直打到了省高院,一旦败诉,联营公司将承担2870万元的还贷责任,190名员工将面临失业,响誉钢城的老字号将不复存在。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刻,陈庆阳毅然接手了这个案子。他潜心埋头研究案情,常常一夜无眠,终于在债权转让合同中的发现有力证据,最挽救了联营公司,打赢了这场官司。

2008年,鞍山市某区发生了一起动迁纠纷,绝望的动迁户们涌进陈庆阳的办公室,请求帮助,他毫不犹豫伸出援助之手,为此他放弃了两起诉讼费较高的案件。当他把政府部门补偿的动迁款亲自送到每位动迁户的手上时,他们千恩万谢,陈庆阳却笑着拒绝每一份难却的感谢。

2014年,陈庆阳代理刘某诉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临时建筑案,提出了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辩护意见,最终胜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本溪市中级法院的行政判决,确认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临时建筑的决定违法,刘某获得赔偿。

2018年,陈庆阳代理了五位农民状告乡政府的案子。但由于是行政诉讼,几位律师都拒绝了。陈庆阳敢于碰硬,认真听取案情介绍,经过严密调查取证,最终,乡政府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农民工胜诉。

鞍山市千山区某村主任,通过当地一位有身份的人,找到陈庆阳,要以每年20万人民币的价格,常年聘请陈庆阳为他们的法律顾问,条件是请陈庆阳阻止他的一位当事人再上告,被陈庆阳严词拒绝。

在法律面前,陈庆阳没有低过头。在金钱面前,他更没有折过腰。他说:“如果律师沦为金钱的奴隶,成为当事人推卸责任、谋取利益的工具,那还是算什么律师,还有什么人格和形象。”

执业四十余年来,他先后承办2000多个案件,一直保持零投诉。他努力为弱势群体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余件,件件以当事人满意作为标准。他秉承对党的忠诚,为民奉献的人生信条,满怀对法律事业的执着,在平凡的岗位上成就了不平凡的业绩。

原标题:《【榜样·力量】---陈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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