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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枪治爆】鹤岗市公安局关于鼓励群众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和举报枪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鹤岗公安政务
2021-04-06 18: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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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公安局关于鼓励群众主动

上交非法枪爆物品和举报枪爆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彻底清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鹤岗市公安局从即日起到2021年6月30日期间对广大群众主动上交非法枪支爆炸物品和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实施奖励。

一、本通告枪支爆炸物品主要范围

枪支(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麻醉枪、气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非制式枪支及枪支零部件),弹药(军用子弹、民用子弹),爆炸物品(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地雷、手榴弹等)。

二、奖励办法

1、上交免责。凡在6月30日前,发现去世亲友遗留、捡拾、遗弃等情形的枪爆物品,第一时间主动上交公安机关的,免于处罚。

2、举报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的,视情况给予举报人50000元以下奖励,重特大案件视情重奖。同一举报线索举报多个单位的,不重复奖励。公安机关将为举报人保密,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三、举报方式

1.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上交、举报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举报电话0468-3335110(办公室),19104681047 刘警官、18404681096张警官进行举报。

2.举报信邮寄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鹤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本公告由鹤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鹤岗市公安局

2021年4月6日

原标题:《【缉枪治爆】鹤岗市公安局关于鼓励群众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和举报枪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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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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