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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沙法要闻】一纸保护令,是否筑成了家暴受害者的“隔离墙” ——沙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2021-04-0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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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保护令,是否筑成了

家暴受害者的“隔离墙”

——沙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回访人身

安全保护令申请者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旗帜鲜明的表明了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明确规定对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几个月前,王某某及家人因遭受家暴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沙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接到申请后,迅速根据王某某提供的证据组织听证,在48小时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为:一、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王某某及王某某亲属;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王某某及王某某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与王某某共同居住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的房屋。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除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外,还向双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社区进行了送达,公安机关和社区予以协助执行。

为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对公民人身安全保护的实际效果,4月1日上午,沙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徐莉、加恒古丽两位同志专程来到王某某家及其所在社区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王某某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我的人身安全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丈夫收敛了许多。之后他也骚扰过我,我报警后,由于公安机关已收到法院送达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民警迅速出警,并对他进行了训诫。这对他来说很有震慑力,他再没骚扰过我。之后我们回山东老家顺利办理了离婚手续。非常感谢沙区法院,不然真不敢想象会有什么后果。”随后,法院工作人员又来到王某某所在的红庙子管委会西城街西社区,向社区干部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协助执行情况。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一直在动态关注辖区遭受家暴居民的日常生活情况,对于面临家暴危险的居民会及时施以援手或帮助报警处理,并将情况及时向法院反馈。”

《反家暴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对保护家庭成员尤其是女性、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具有深远影响。构建家暴受害者的社会保护网,需要多部门的密切配合,法院作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作单位,更加关注保护令的实际“保护作用”。此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回访活动,旨在掌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地效果,促进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好的发挥作用,减少家庭弱势群体因家暴受到的伤害,最大限度的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文字丨 徐 莉 编辑丨 张雅茹

校稿丨 陈 辉 核稿丨 关 峰

审稿丨 李长源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沙法要闻】一纸保护令,是否筑成了家暴受害者的“隔离墙” ——沙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回访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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