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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公告

2021-04-06 19: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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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公告

为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将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本院决定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类案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行动时间自2021年4月7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自2021年4月7日起,本院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凡是知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下落的知情人均可以通过“执行110”24小时举报电话:0797-3829110,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本院将为举报人的身份和信息严格保密。

二、凡在本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法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被执行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觉到本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本院将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结案和屏蔽其失信记录。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或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的,依法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等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人民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或引导申请执行人通过自诉,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六、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或有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除责令其立即履行协助义务外,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请申请执行人积极主动协助本院寻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如发现长期外出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请及时告诉本院,本院将对被执行人依法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八、本院将在互联网、微信等公众平台对有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被执行人应及时主动向债权人或者自觉到人民法院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按上述公告内容依法严厉予以制裁。

九、具有公职人员等身份的被执行人,应模范遵守法律,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除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还将向其所在单位、纪律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予以通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崇义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0797-3815809。

举报邮箱:cyxjyzdb@163.com。

举报箱分别设在:①崇义县阳岭大道章江源小广场(中山社区)旁边;②崇义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县委信访局)大门附近;③崇义县文竹路知行公园入口处;④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主要受理:反映我县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来信来访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三楼教育整顿办。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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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崇义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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