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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商河法院执行局成功异地扣押一执行车辆

2021-04-06 19: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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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商河法院执行局成功异地扣押一执行车辆

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厚植为民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近日,商河法院成功在异地扣押一辆奔驰小型SUV,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事情源于赵某某与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车主即被执行人赵某某,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刘某某借款17万元。商河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对该案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赵某某于2020年12月1日前偿还刘某某2万元,于2021年2月1日前偿还5万元,剩余10万元于2021年5月1日前全部偿还。法律文书生效后,赵某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刘某某遂向商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赵某某名下有一辆奔驰小型SUV,遂对该车辆予以查封。

根据刘某某提供的线索,赵某某在江西南昌使用该车辆。商河法院执行局干警杨怀国、李超清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从法院执行局指挥平台申请异地扣押协助等事项。经最高院指挥平台落实后,3月17日,该院五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车辆所在地。

经进一步查实,该车辆于当天去往江西南昌进贤县某乡。当晚执行干警重新制定扣押计划。但是,次日一早,申请人再次提供线索,称该车辆在某乡一空旷处,并未行动。执地干警随即再次计划扣押事宜。为节省时间,更为确保该车扣押成功,执行干警决定先到现场查看情况。

于是,执行干警快速驱车前往车辆停靠地点。就在接近车辆所在地时,申请人再次来电,说该车已经启动,有走的迹象。执行干警赶紧提高车速,争取能在高速下口拦截该车。当执行干警一行下高速时,申请人又打来电话,说明该车在某乡一农业银行附近停靠。

得到这一消息,执行干警继续加快速度赶赴车辆停靠地。到达目的地后,干警迅速下车,将当事人赵某某及车辆控制。

成功扣押车辆后,赵某某从抗拒执行的态度转变为积极配合。经进一步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某某当庭过付15万元,剩余2万元及利息于5月1日前一次性还清。(陈枫、杜学晴)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商河法院执行局成功异地扣押一执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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