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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一男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2021-04-06 17: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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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宁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赔偿公益赔偿金3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15年,被告人黄某在宁明县城中镇农贸市场以50元/只的价格购买蛤蚧用来泡酒。2020年4月28日,民警在黄某家中泡酒缸查获疑似蛤蚧7只,在冰柜查获疑似蛤蚧1只。经物证鉴定所鉴定,涉案的蛤蚧中有6只均为壁虎科(Gekkonidae)壁虎属(Gekko)大壁虎(Gekko gecko)产品。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6只大壁虎经济价值为30000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黄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宁明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野生动物不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不是手掌中的可爱萌宠,更不是用以攫取非法利益的交易工具。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任何无视国家法律的以身试法,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 — 宁法 2021 第51期 — —

原标题:《以案说法|一男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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