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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守护者”行动 | 义乌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等五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式监督线索发现机制

2021-04-06 22: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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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以来,为着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有效保护体系,义乌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共青团义乌市委、义乌市妇女联合会、义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义乌市教育局发起了“一心守护者”行动,4月2日,五部门联合签订《义乌市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式监督线索发现协作机制》,为该行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是“一心守护者”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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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背景

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实施,“两法”修订的诸多亮点正是新时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风向标”,也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义乌市检察院探索通过广泛发动青年委员、妇女干部、教师等基层队伍,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未成年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尤其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发现难等问题,建立《义乌市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式监督线索发现协作机制》,有效拓宽检察机关线索来源,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未成年人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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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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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内涵

明确涉未检察融合式监督线索内涵。该机制从侵害监督线索、民事、行政监督线索,公益诉讼监督线索、其他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线索四个维度,明确了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式监督线索内容,为“一心守护者”发现、提供线索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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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人员

确立“一心守护者”选、退程序。“一心守护者”经由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推荐,以“一村一青年委员、一村一妇女干部、一校一教师骨干”为基础进行人员选聘,同时建立个人提出或单位解聘的双向退出机制,织紧、织实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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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流程

形成线索发现——处置的协作闭环。“一心守护者”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提供的监督线索将同步录入至“童心守护”小程序,并由检察院进行线索筛查。发现需要立即开展法律监督或处置的由检察院自行流转。其余线索由矛调中心向各行政职能部门、党群组织进行流转,并将各部门处置情况向检察院反馈,检察院根据反馈情况,事情开展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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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评价

建立评价机制确保长效运作。对移送线索支持办案成效突出的“一心守护者”,由检察院、团市委、妇联、矛调中心、教育局给予相应的表扬表彰。如给予志愿者荣誉激励、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给予物质奖励等。同时,对于不积极履职、怠于履职的,将对其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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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愿景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检察”二字出现了28次,义乌市检察院将积极履职,通过建设线索发现协作机制、建设数字化举报平台、创新检察监督方式、丰富法治宣传形式,以“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责为抓手,充分发挥未检业务集中办理的优势,坚持督导而不替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促进完善相关制度,推动“两法”全面落实到位,发动基层多数专业力量,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来源:义乌检察

原标题:《“一心守护者”行动 | 义乌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等五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式监督线索发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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