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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暖心】讨薪反成被告,为啥?释法明理化干戈,案结事了解心结

2021-04-07 18: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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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问题一直都是备受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也是切实关系群众日常生活以及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多是劳动者为原告起诉用工单位或雇主的劳务合同纠纷,但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近期却受理了一件雇主起诉雇员的“特殊”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老王是一家浴池的经营者,被告小刘曾在老王经营的浴池工作。2020年12月31日小刘辞职后,老王拖欠小刘一个月工资迟迟不付。2021年2月10日,小刘和妻子到老王经营的浴池索要工资,三人发生口角,争吵中小刘的妻子踢坏了老王的桌子并阻碍顾客进入浴池。警方赶到后,小刘的妻子因故意损坏财物被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500元。3月,老王又诉至法院,要求小刘夫妇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富拉尔基法院受理该案后,虽然案件事实清晰明了,公安机关处罚决定等证据也很充分,但该案主审法官却没有轻易作出判决,而是从双方的矛盾根源入手,对老王拖欠小刘工资的行为和小刘夫妇用错误方式维权的行为进行了释法明理。经过法官耐心调解,老王对自己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了反思,小刘夫妇也认识到了自己过激行为的错误,老王当庭支付了拖欠小刘的工资,小刘夫妇也对老王的经济损失进行了合理赔偿。该案通过调解,一次性解决了两起纠纷,双方打开心结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

释法说理:

获取劳动报酬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但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保持理智,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偏激的方式不仅无益于自身权利的保护,反而还要赔偿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如果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将面临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示:

处理拖欠劳动报酬纠纷的机构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以及各级调解组织。如果遭遇欠薪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用工单位矛盾不深的,也可以向调解组织寻求帮助,由调解员帮助调解解决欠薪问题。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暖心】讨薪反成被告,为啥?释法明理化干戈,案结事了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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