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法治化营商环境】凌源法院远赴新疆调查取证依法助企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2021-04-07 16: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3月28日至4月1日,凌源法院选派两名干警远赴新疆和田,依法为企业调查取证,受到涉案企业和凌源市委市政府的一致好评。

凌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凌源市某旅游景区重点企业。2015年,该公司的股东邱某、白某、董某三人与凌源市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凌源市某投资有限公司,双方约定协议之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三人 承担。2018年7月,新疆某法院判决凌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新疆某公司支付工程款2850万元,后新疆某法院对凌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强制执行。凌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其与新疆某公司的纠纷发生在股权转让之前,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此债务应由邱某等三人偿还。

2021年3月26日,凌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邱某等三人诉至凌源法院提起追偿权纠纷。这是一起典型涉及企业营商环境案件。凌源法院当日受理此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认为标的额较大,且涉及外埠法院强制执行,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此,院党组要求承办法官必须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根据原告需调取土地出让、建设规划等相关手续,但无法到新疆某部门调取的申请。

3月28日,凌源法院决定选派执行局事务中心主任高凤彬、助执员张敏等人远赴新疆和田调查取证。因调取材料复杂繁多,且涉及多个部门,故到达目的地后,高凤彬等人立即与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协助。在和田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凌源法院干警先后到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和田市建设规划局、和田地区建设规划局等部门调查取证,用时两天终将所需材料调取完毕。

上述证据材料为本案后续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而企业自身却无力调取。凌源法院顾全大局,选派干警不远万里依法帮助企业调查取证,以实际行动努力打造优质高效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受到企业和凌源市委市政府的一致赞扬。

原标题:《【法治化营商环境】凌源法院远赴新疆调查取证依法助企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