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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烈山法院:高悬拒执利剑 主动求和还钱

2021-04-07 17: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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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丁某与被执行人宋某、王某的代理人兼担保人李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立即履行了50万元的借款。这是烈山区法院利用拒执罪这把利剑成功执结的又一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司法的权威。

宋某、王某因经营需要,于2015年10月向丁某借款15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的时间、利息及违约责任。还款到期后宋某、王某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丁某在多次向宋某、王某催要无果的情况下,遂向烈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某、王某偿还其借款150万元及利息,经法院判决:宋某、王某在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偿还丁某借款150万元及其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网上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宋某、王某的账户余额极少,其名下也没有房产、车辆,而且被执行人宋某、王某下落不明,其在支付宝预留的电话号码也已更换了他人。执行干警及时调整执行思路,遂委托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宋某、王某的支付宝明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询被执行人宋某、王某的微信明细。经过两家法院的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宋某、王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其名下的支付宝、微信一直在用,且1万元以上的交易记录有100多条,交易总金额在200万元左右。执行干警立即整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宋某、王某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立案侦察。3月20日公安机关对宋某、王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宋某、王某在赖账无望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姐夫李某要求与申请执行人丁某和解,最终李某代替被执行人宋某、王某代偿了50万元,余款100万元及利息由李某出具担保书,以其名下的帝景翰园小区的两套住房予以担保,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一起看似无望的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文/徐中明 图/王阳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烈山法院:高悬拒执利剑 主动求和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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