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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期>【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乌审旗法院便民举措受点赞
“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1年4月2日,刘某与王某产生民间借贷纠纷,由于对诉讼程序一无所知,且对信息掌握不熟练,向别人打听了一下,便带着资料到乌审旗法院立案。乌审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在审查刘某起诉材料时,发现刘某诉讼材料提交不齐全、证据不完备,便拿出《一次性告知书》,耐心向刘某释明诉讼程序和诉讼须知,将刘某欠缺的材料在《一次性告知书》中注明,叮嘱刘某要按照告知书中注明的项目准备好材料。
“我从来没有打过官司,对立案需要材料一无所知,从无定河镇王窑湾村坐班车过来的,孩子们又不在身边,来一趟不容易啊!”刘某为难地感慨道。
了解到刘某的实际情况后,工作人员再次向刘某解释,可以选择使用微信小程序内蒙古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网上立案困难的话,也可以将资料准备好后,按照法院邮寄信息将立案材料快递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即可立案。
“太好了,我把材料准备好给快递员就可以了,不用坐车奔波了。”刘某开心地说。
乌审旗法院在一次性告知制度中明确,对于当事人来法院进行诉前咨询的,如不属于法院主管或者本院管辖,告知当事人不属于法院主管或者本院没有管辖权的理由;如果属于法院立案范围,向当事人发放《一次性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对诉讼材料欠缺、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的,则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立案要求。
远在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王某就切身体会到法院一次性告知制度的便利。王某所在公司与乌审旗某公司形成买卖煤碳合同,由于合同约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他通过电话咨询的方式,在网上进行立案申请。对于当事人网上咨询立案问题的,一次性详细回复当事人立案所需材料,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在队伍教育整顿中,为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找准司法为民切入点和着力点,根据工作实际,乌审旗法院紧扣活动主题,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有效促进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成效。
来 源:立案庭 何世英
编 辑:新媒体工作室 旗香渊
校 对:郑玉滨 杨 广
原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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