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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从2021年4月7日至5月31日对县窑沟乡党委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和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窑沟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包括调离、退休人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主要办公地点设在窑沟乡法庭办公楼,信访举报电话:0471—7965177(受理时间为: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电子邮箱是:qshxcyz@163.com,意见箱分别设立在窑沟乡人民政府门口、栜木沟村委会门口、黑矾沟村委会门口、窑沟村委天成永村戏台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中共清水河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4月7日
来源:中共清水河县委第一巡察组、清水河县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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