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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践行初心使命 奏响司法为民最强音——海东市中级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

2021-04-08 18: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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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为人民。连日来,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学习的持续深入开展,海东市中级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耕法治热土,厚植为民情怀,用实干担当奏响了司法为民最强音。

海东市中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标准,坚持人民至上,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为群众谋利、为群众解忧,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学习成效体现在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上。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判海东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海东市中级法院党组这样要求。

以案弘道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

“感谢海东法院法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为我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闹心事。”3月25日,杨某花在法庭上颇有感触地说道。

该案起因是杨某花与马某花原本是多年相识的朋友, 2017年以来两人有借贷关系。双方发生矛盾后,昔日“好朋友”却“翻了脸”。杨某花到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借款23000元。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驳回,杨某花不服提起了上诉。

海东市中级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在审理此案时,在充分查阅卷宗基础上,通过多方走访了解案情,开庭期间耐心听取当事人杨某花的陈述和马某花的辩解,认为其中有两笔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属于合法借贷,应受法律保护,基于诚实守信原则,在法庭上先是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权衡得失,又运用法理及当地借款风俗习惯进行说服教育。庭审结束后,马某花认可借了2万元,在随后长达两小时的调解下,最终促成两人达成和解,马某花出具2万元借条并承诺今年年底还清,该案得以撤诉结案。

就在前一天,即在3月24日,海东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近年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纵深开展。

该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马文祥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坚持教育整顿与提升审判质效相结合,要把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做好司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在力争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的同时,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注重在司法裁判中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以案弘道、以法为媒,通过司法案例让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社会的良好风尚”。

巡回审判

把法庭搬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

“下面请被告发表辩论意见……”3月23日上午11时,海东市民和县官亭镇政府会议室正井然有序地进行着一场庭审。

这是一起吕某与白某、包某分家析产纠纷上诉案件,海东市中级法院受理后,承办该案的法官考虑当事人人数较多、居住地离法院较远、当事人年龄较大等因素,本着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诉累的原则,决定到案发地就地开庭审判。

“扛着国徽到群众家里、田间地头开庭,这只是法院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少坐堂问案,多巡回办案,把更多的方便送给群众,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头,为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满意”。该院马丽华专委在介绍巡回审判工作经验时如是说。

为解决群众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海东市中级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到群众中间去开庭,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在直接接受群众的监督的同时,向老百姓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做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回应民生期盼,公正的阳光才能源源不断照亮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海东市中级法院坚持教育整顿与提升审判质效相结合,努力把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做好司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保证高效率、快节奏的审判工作顺畅运转,下一步为广泛接受外部监督,让群众参与到教育整顿工作中,将积极开展开门纳谏活动,携卷下访深入辖区乡镇、社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社区代表发放《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表》,广纳民意,问需于民,夯实法院工作的群众基础,切实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把握社情民意能力案件调解能力,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直面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标准,切实做到队伍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信心,以实实在在的教育整顿成果真心实意服务群众,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创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业绩、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形象。

诉源治理

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干净整洁的立案大厅,多元集约的功能设置,高效便捷的窗口服务,让前来法院办事的群众眼前一亮……

司法为民,要始于“行”落于“实”。为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海东市中级法院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基层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纠纷,深化诉源治理,综合施策,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建立集纠纷预防、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格局,畅通当事人诉讼渠道,打通连接当事人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建立健全网上诉讼机制,实现网上服务无障碍。三是推进速裁团队建设,设置调解前置程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司法效能。

早在2016年5月,青海某物业管理公司与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海东工业园区高铁新区(二期)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并对委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2018年6月21日,该公司与“河湟盛宴”朱某对海东高铁新区F1小区8号楼、9号楼商铺,建筑面积1714.54㎡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了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均进行了约定。因物业管理服务上发生分歧,朱某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无奈之下,该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作出朱某给付物业服务费86204.3元判决后,朱某以该公司未尽维修管理之责等为由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后,海东市中级法院诉裁团队考虑到该案涉及的不仅仅是物业公司和一名业主的合同纠纷,若不能在源头上和平处理解决,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乃至群体性案件。为了打开双方矛盾心结,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查明事实、分清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在法庭上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释法明理,促成双方互谅互让、消除隔阂,最终达成朱某在今年6月30日前付清76204.3元物业服务费的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妥善化解。

这是海东市中级法院诉裁团队开展为群众办实事,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写照。在力争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的同时,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行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今年第一季度诉裁团队受理各类诉讼案件80件,审结71件。

为了拧紧诉讼案件“增量阀”,做到举一反三,发挥判例指导作用,今后该院将针对部分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合同签订、管辖权约定、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未成年人法律观念淡薄等,及时向党委政府、单位、企业、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从源头上指导化解纠纷,减少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法治宣传

让法治之花在高原大地灿烂绽放

“为了保护被害人权益,加大了对高空抛物打击力度……”3月30日,海东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霍成伯走进青海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谈典说法》栏目直播间,以《高空抛物的过与责》为题现场为观众解读民法典,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受到广大观众的热烈欢迎。截止3月底,该院已配合录制了《海东市敲响

<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一槌》《健身房易主 会员该咋办》等六期节目。4月1日,该院部分干警赴平安区乐都路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宣传志愿服务,为群众解答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

“《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您有什么法律问题,都可以提出来,我们现场为您解答……”活动中,干警们为群众发放民法典知识问答等近年来各类热点普法材料100余份,并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此次活动赢得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并表示希望今后能够多参加这样的普法活动。现场还公布了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受理线索举报渠道。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海东市中级法院切实抓好《民法典》培训学习,组织法官参加最高院等举办的各类民法典培训讲座,深刻领会《民法典》精神要义。持续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搭建“以案释法”“案例新闻”“普法课堂”等专栏。针对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责任、赡养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亮点内容,深入机关、乡镇、企业、学校,向群众发放宣传册,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让《民法典》走进老百姓心里,飞入寻常百姓家。

供稿 | 研究室 葛恒美

原标题:《【教育整顿进行时】践行初心使命 奏响司法为民最强音——海东市中级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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