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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法官多跑腿,群众少奔波

2021-04-08 21: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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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永春法院 永春法院

在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过程中,永春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4月8日,在鲤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永春法院下洋法庭的林剑梅法官顺利完成一起恋爱期间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

2017年5月,来自永春县横口乡的郭某(男)和来自贵州省安顺市的李某(女)在泉州市区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至2019年12月双方结束恋爱关系。期间,双方因经济往来,产生60余万元的债务纠纷。

今年1月份,郭某通过“移动微法院”的跨域立案功能将李某诉至永春法院。案件被分配给永春法院下洋法庭的林剑梅法官。因为郭某、李某均在泉州鲤城区工作生活,到下洋法庭来回要200多公里,为了免去他们来回奔波的麻烦,林剑梅法官便先组织双方在线上进行协商。经过数次沟通,双方在4月7日协商好调解方案。

林剑梅

法官

当事人原来想在线上完成调解,但因为案件金额比较大,我还是不太放心,想当面把几个细节核实清楚,为了不让他们来回奔波,还是我自己跑一趟吧。

4月8日,依托跨域诉讼服务机制,林剑梅法官前往鲤城法院现场办公,在当面核实了几项证据材料和询问了部分细节问题后,主持双方正式签署了调解协议。

主持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真是太感谢林法官了,我一个外地来的女孩子,让我自己去那么远的下洋法庭,心里还是有点害怕的,没想到,林法官能直接过来鲤城。”李某一再对林剑梅法官表示感谢。“让你们辛苦跑一趟,真是太过意不去了。”郭某也连连道谢。

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永春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在原有的各项司法为民工作机制上思考创新,希望能为群众带去更实在、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举措。根据永春人外出工作,特别是很多在泉州市区一带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永春法院以下洋法庭为试点,通过延伸跨域诉讼服务机制,与鲤城法院、晋江法院等达成协作意见,协作各方同意对各自辖区的案件,开启协作互动通道,优先协助对方开展送达、调查等工作,在必要情况下为对方提供办案场所实现现场办公。这个案件的调解便是该机制的实际应用。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和扩展与沿海地区法院的合作,把跨域诉讼服务真正想到深处、做到实处,确实把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贯穿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永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伟说。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法官多跑腿,群众少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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