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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新闻刊发花溪法院先进事迹——「教育整顿·学先进」高擎法律利剑 守护一方安宁

2021-04-08 15: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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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阳市城南,自然与人文荟萃的花溪区,活跃着一个践行公平正义、热情为民的司法群体——花溪人民法院,擎公平正义之剑,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守护着这方水土的安宁与和谐。

近年来,花溪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的巨大压力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用忠诚的理想信念、为民的司法情怀、公正的价值追求和廉洁的职业操守,聚精会神抓审判,千方百计惠民生,实践在花溪这方乐土,落脚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举措掷地有声,工作推进卓有成效。

勇闯改革先河 不断创新添活力

改革为进,创新为存,改革创新永无止境。

2015年,花溪区人民法院成为全省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等直接触及和打破现有利益格局的问题,该院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直面问题、主动担当、真抓实干,最终实现全院案件质效提升,队伍建设提升两个改革目标,总结出了“四定促四化”的改革成果,为当时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证,受到中央、省、市的大力肯定。

过往华章皆为序。

2020年,花溪区人民法院再度吹响改革号角,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高效、便捷等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趋紧、人案矛盾突出和司法能力不足的现实矛盾,坚持向内挖潜、向外借力,持续在诉讼权利保障上做加法,积极破除制约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逐步形成了“纠纷化解多元化、审判流程精简化、审理程序精准化、庭审方式简约化、裁判文书规范化、诉讼服务信息化、辅助工作集约化”的特点,多渠道多形式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2020年3月17日,花溪区法院小河人民法庭当庭宣判了繁简分流改革以来,该院的首起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全程用时不到十分钟,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繁简分流改革后的高效率诉讼服务体验。

如今,该院繁简分流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构建了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 “ 一条龙 ” 服务模式,推动民商事纠纷在诉讼前端多渠道有效化解;完善 “ 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 工作机制,让司法资源和司法需求精准匹配;同时,构建了信息化诉讼服务体系,对全院 9 个互联网法庭改造升级,完善远程智能审判系统等。

改革的推进,既切实提升了司法效率,又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推动花溪进一步加快平安建设。

延伸司法服务 因地制宜加强社会治理

一张书记桌、一名审判长、一名书记员,一个简易 “ 旅游法庭 ” 就这样搭建完毕。每一位到花溪游玩的旅客在遇到纠纷时,第一个想到的一定是 “ 旅游法庭 ”。

旅游法庭,主要亮点体现在三个字 “ 快、全、活 ”,化解纠纷快,便民服务全,联动机制活。

花溪区素有 “ 高原明珠 ” 的美誉,是贵州省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切实保障和服务花溪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花溪区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制定了《花溪区人民法院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等工作文件,自2016年4月起分别设立青岩古镇旅游法庭以及天河潭旅游法庭,并在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 孔学堂景区设置旅游纠纷处理点。

旅游法庭运行5年来,不断探索景区诉讼服务方式方法,实行 “ 电话、接访、巡回、上门 ” 等多种服务途径,建立导诉、立案、调裁等一站式快速便民服务机制,为来花溪景区旅游的游客提供便利的诉讼服务,化解了不少游客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涉及旅游交通、住宿、餐饮、景点观赏等旅游服务、房屋租赁等。

2016 年,青岩法庭受理审结涉旅游纠纷案件 5 件,接待咨询 50 余人次;2017 年,青岩古镇旅游法庭接待咨询 80 余人次,受理涉旅游纠纷案件 19 件,审结 18 件;天河潭景区旅游法庭接待咨询 70 余人次,受理涉旅游纠纷案件 3 件,审结 3 件;设立在院机关民事审判一团队的旅游审判庭,受理涉旅游纠纷案件 3 件,审结 3 件。2018 年上半年,青岩古镇旅游法庭接待咨询 90 余人次,天河潭景区旅游法庭接待咨询30 余人次。

近三年,花溪旅游纠纷案件逐年下降,2020 年涉旅游纠纷案件为“ 零 ”,旅游法庭取得显著成效,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聚焦青少年成长 守护区域发展希望

少年如花,每一位青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

近年来,花溪区人民法院立足 “ 教育、感化、挽救 ”,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实践中注重 “ 预防性法治教育 ” 与 “ 惩教结合 ” 两条腿走路,力求形成 “ 法治教育常态化、权益保护全面化、工作制度温情化、定罪量刑轻缓化 ” 的工作格局,走出一条法理与情理相兼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少年审判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之路。

走进花溪区人民法院,在一楼有一处 300 余平米的法治教育展厅和以法院真实大型法庭演化的 “ 模拟法庭 ”。这是花溪区人民法院在区多部门指导、关心、支持下,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建成的全市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型基地。

该基地充分考虑青少年成长特点,以 “ 好看、好玩、受教育 ” 为建设宗旨,注重趣味性和互动性,寓教于乐。同时,安排专人定期梳理、分析、总结涉青少年案件,并根据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知识点,积极分类提炼案件中的 “ 教育点 ”,结合中小学生自身的成长特点和认知能力,制作和他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治宣传内容,以拉家常的方式讲事理、讲情理、讲法理。寓教于乐,让青少年更易接受法治知识。

同时,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该院还充分发挥“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 ” 的积极作用,邀请师生到场观看,以法律知识普及、典型案例警示、庭审观摩启发、正向价值引导等为主要内容,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全方位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保护青少年,“ 防 ”“ 治 ” 皆是重要举措。

花溪区人民法院针对少年犯罪的特殊性,高度重视少年审判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经常组织学习审判业务知识,了解青少年案件发展的新情况,掌握涉案青少犯罪特点,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知识指导办案。同时,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少年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此外,为加强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该院对未成年人侵权、赔偿案件,会将侵权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以替代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理青少年抚育费案件,根据实际需求判决支持合理教育费用,全力维护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在定罪量刑上尽量体现宽缓,在程序上实行案件快审快结,少用、慎用监禁刑,努力创造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其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关怀。

为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花溪人民法院还坚持抓好少年审判工作的同时,自觉延伸少年司法职能,长期坚持回访考察帮教制度。通过多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搭建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的大舞台,最大限度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减少因不被社会接纳而产生的再犯罪的可能性,让失足少年开始新的人生。

因势而动,努力探索,花溪法院以坚定的信仰、良知与责任,迎接挑战,辛勤耕耘,发出花溪“好声音”,探索出花溪“好经验”,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认可,为贵州司法改革作出有益的探索!

原标题:《天眼新闻刊发花溪法院先进事迹——「教育整顿·学先进」高擎法律利剑 守护一方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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