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第716期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祖孙遭受家暴 宜兴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

2021-04-08 17: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日前,宜兴法院同时发出两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分别为76岁的祖母和21岁的孙女,这也是该院首次向夫妻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员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情回顾

安全回顾

49岁的老俞是家中长子,性格内向孤僻,脾气火爆。老俞与前妻育有一女,因其多次施加暴力,前妻伤痕累累,选择离婚,女儿小俞随老俞生活。然而,离婚后的老俞更加放纵,酗酒无度,将暴力情绪发泄在自己的女儿身上,经常辱骂并殴打小俞。老俞的母亲许老太已近八旬,也长期受到儿子的暴力对待,“以前我们的想法是家丑不可外扬,但对他的忍耐和宽容没换来一丝改变,整整33年,我们受够了!”提到儿子的暴力行为,许老太痛心不已。因长期遭受家暴,精神严重受刺激,许老太被医院诊断为神经中风,需长期服用精神药物。2021年3月6日,老俞了解到自己的房子面临拆迁,为了利益又一次与母亲、女儿争吵起来,不仅口头威胁还发生了肢体冲突,后经报警处理。许老太、小俞绝望至极,于3月22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分别提交了报警记录、照片、录音等相关证据。

宜兴法院周铁法庭法官立即赶至辖区派出所、社区进行走访调查,根据现有证据及调查情况,俞某对许老太、小俞的人身安全已构成一定程度的威胁,存在家庭暴力风险,许老太、小俞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宜兴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俞某对许老太、小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俞某骚扰、接触、跟踪许老太、小俞,有效期为6个月。

今年以来,宜兴法院共发出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道“保护墙”,有效保护了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防止家庭暴力衍生案件起到积极作用。

法官说法

中华民族自古就崇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敬妇爱、尊老爱幼”的伦理纲常,家庭暴力的行为不仅严重危害家庭和谐,甚至扰乱社会秩序。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并不限于夫妻之间,还包括父母子女、婆媳、祖孙等其他家庭成员。此外,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同居恋人、继续共同居住的离婚夫妻等/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关系的同住人员)之间实施家庭暴力的,身体、精神遭受侵害一方也可以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标题:《第716期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祖孙遭受家暴 宜兴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